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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8月30日電(記者陳康亮)光大證券“816”異常交易案件的調查30日塵埃落定,但有跡象表明,以“816”事件爲契機,一股新的監管風暴正在A股上空颳起。
30日,中國證監會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對光大證券“8·16”異常交易案件的調查處理情況。認定光大證券在“816”事件中採取的行爲涉及內幕交易、信息誤導、違反證券公司內控管理規定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爲。
據此,光大證券將面臨的是“史上最嚴”的頂格罰金。證監會決定,沒收光大證券違法所得8721萬元,並處以5倍罰款,罰沒款金額總計5.23億元。
5倍罰款,是《證券法》關於內幕交易的最高倍數罰款;此番亦是監管層首次啓用頂格罰款,一般多爲2倍罰款。
對此,證監會發言人表示,“816”異常交易對證券期貨市場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證監會對該案件採取的是從重從嚴的處理態度。該案件暴露出光大證券在風控管理方面存在重大漏洞,有必要以此來警戒證券期貨行業必須加強公司的內控管理,尤其是針對程序化交易等新型交易模式。
從最新披露的細節來看,監管層的擔憂或許並非過慮。
比如,此次“出事”的策略投資部長期沒有納入光大證券的風控體系。而出錯的策略交易系統於2013年7月開發完成,7月29日實盤運行,至8月16日發生異常時實際運行不足15個交易日;且部分關鍵功能從未實盤啓用,嚴重的程序錯誤未被發現。
值得注意的還有,該系統的訂單執行子系統對市價委託訂單是否超出賬戶授信額度不能進行正確校驗,這導致了光大證券在當天的異常交易中出現超額申購。
針對該系統爲何未納入整個公司的風控系統,業內人士指出,速度對於高頻交易的量化套利來說至關重要,部分機構在做套利時,爲了提高效率,會刻意避開風控系統的過濾。
目前在國內證券期貨業內中,量化交易已逐漸流行,其可能引發的券商內控風險不容小覷。針對未來的監管思路,發言人強調,證券業的創新發展必須與風控合規實現動態均衡,任何導致風險失控的行爲都將受到查處。量化交易、程序化交易屬於新型交易模式,光大證券“816”事件已引起監管層對該類交易模式的關注和研究,未來證監會將出臺法規約束此類交易行爲。
而有跡象表明,部分具體風險排查行爲已逐漸鋪開。8月21日,對於程序化交易系統可能帶來的安全問題,中證監發言人表示,將對證券公司使用的程序化交易系統的風險隱患進行排查,防止發生類似事件。
排查的風波似已蔓延至基金業。據媒體報道,8月22日各地證監局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內控和風險管理有效防範各類風險的緊急通知》至轄區各基金公司處,要求各公司對針對光大證券異常交易暴露出來的問題開展自查,重點關注程序化交易,並於8月29日前將相關自查情況上報。
此外,針對交易所方面,發言人表示,指責上海證券交易所在“816”事件中失職並不準確,但證券期貨交易所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一線監管,完善有關規則制度和應急處理機制,切實維護市場安全穩定運行。(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