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新華網杭州8月31日專電(記者餘靖靜茆琛)教育部“小學生減負十條規定”徵求意見稿近日引發熱議。與一年前教育部爲《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徵求意見時所收穫的諸多讚譽相比,這部“待產”的小學生減負新規在民間輿論場遭遇了遲疑、質疑甚至“多年‘減’令如山,負擔依舊”的麻木。
細觀小學生“減負十條”的具體內容,不可謂不是素質教育的“正本清源”之舉。例如擬取消低年級考試、不留作業、陽光入學、均衡編班、“零起點”教學等內容,從而破解小學生課業負擔過重問題。
記者在採訪中感受到,家長和老師們之所以沒有如預想一般熱烈“擁抱”小學生“減負十條”,主要出於兩種擔心——一是擔心“減負”徒有其表。學生想進名校、上重點班、享受優質教育資源,拼的主要還是分數。“減負”就是“校內減、校外增”,家長支付的時間和經濟成本反而增加;二是“輕負”之後,孩子的素質和競爭力也隨之滑落,先行先試者成了犧牲品。
一個方向正確的改革,如何真正惠民?這恰恰考驗設計者的“落地智慧”。
第一,改革需要打“組合拳”。如果單憑小學六年的過程減負,而決定其後六年的中考、高考制度巋然不動,“減負”就必然失敗。同理,在教育的最終“出口”——社會大環境中,中考高考依然沿用考試選拔制度。不實現資源的公平配置,對人才沒有科學完善的評價體系,“減負”也是一紙空談。
第二,教師隊伍的選拔和建設。要想孩子的培養過程“輕負”和“高質”並行不悖,少不了較高水平的教師團隊。而一個社會鼓勵吸納何等水平的人才進入教師隊伍,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孩子的成長質量以及未來幾十年裏勞動者的素質。
第三,第三方教育評價機構全程跟蹤。“減負”是否“減”在“要害”?“減負”後孩子的能力是否增強?把過重課業負擔對孩子造成的隱性傷害,通過“幸福感”“焦慮”等指標“顯性化”,會說服原本觀望的家長和學校投入改革。這需要相對獨立的第三方評價機構的跟蹤調查及公示。
要從根本上“減負”,解決學生負擔過重問題,還必須釜底抽薪。一方面要加快教育資源均衡化步伐,少打造名校,多扶持弱校,加大教育投入的同時轉變教育資源配置方式。另一方面,儘快建立科學,多元的評價體系,使學生,家長,學校從“分數”的羈絆與束縛中解放出來,真正讓孩子們健康成長,快樂學習。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