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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中國新《旅遊法》實施在即部分出境遊報價大漲
中新社廣州8月31日電(程景偉)記者31日在廣州舉行的2013中國(廣東)國際旅遊博覽會上採訪瞭解到,隨着中國新《旅遊法》將於10月1日起實施,在放棄“低價團費+高價購物”模式後,泰國、馬來西亞等出境遊部分路線報價呈現大幅上漲。
新《旅遊法》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
業內人士分析,此規定有助於使扭曲的旅遊產品價格迴歸其價值本身。在旅博會現場,一些參展旅行社的宣傳冊中已標明瞭“無指定購物點”、“無小費”等信息。
廣東不少旅行社的出境遊部分路線9月與10月報價差距頗大。廣州康輝旅行社9月5日出發的“曼谷、芭堤雅6天團”只要1950元人民幣,而幾乎同樣行程10月1日的團卻要5580元,但取消了珠寶中心、皮革中心、燕窩店等多個購物點的行程,以及一些自費海上旅遊項目。
廣州廣之旅國際旅行社市場推廣中心總經理溫前稱,其旅行社絕大部分產品將不會出現明顯的價格變動,特別是歐洲遊、東南亞海島遊、馬爾代夫等高端路線報價基本不變,但一些“吃喝玩樂”、“博覽”的出境遊路線價格則有所上調。
溫前表示,其旅行社不包括自費項目的泰國“安心遊”價格維持穩定,但全行業的不少泰國遊路線報價普遍上漲上千元,原因在於可牟利的自費項目和購物行程被取消。
泰國國家旅遊局廣州辦事處市場經理潘國鵬向記者證實,受中國新《旅遊法》影響,部分泰國遊路線報價翻倍,如去年“十·一”兩三千元的路線,今年漲至五六千元,預計短期內中國赴泰旅遊人數增速會有所放緩。
臺灣遊同樣受到影響。臺灣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總會祕書長許高慶稱,由於購物等因素存在,臺灣遊原有價格偏低,隨着新《旅遊法》實施,團費必然有調整,但地區之間也存在較大差別,如旅遊市場較成熟的廣東報價提高兩三成,北方多地則要翻番。
“沒有購物壓力的導遊,服務會更好。”許高慶說,臺灣旅行社對大陸游客購物介入太深,有些甚至依靠陸客購物運作市場,新法將對臺灣旅遊購物消費帶來不小的衝擊,這對臺灣業界也是很好的整頓機會,可引導旅遊市場走上正軌。
潘國鵬也稱,自費項目、強迫購物減少,從長遠看,這對於泰國遊的品質和形象都會有大的提升,中國人可真正體驗到泰國遊的樂趣。
中國即將實施的新《旅遊法》規定,應當在旅遊包價合同中載明導遊服務費用。廣之旅市場推廣中心總經理溫前稱,遊客在報名出遊時,將包含導遊服務費的團費支付;對於出境遊,出於尊重境外旅遊國際慣例,遊客還必須另外向境外導遊、司機支付小費,該做法並未被《旅遊法》所禁止。(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