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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還是“添亂”
無論是2008年的四川汶川特大地震,還是今年4月的雅安地震,都曾引爆民間的捐助和救援熱情,許多人捐款捐物,不少人志願自發驅車趕往現場救援。然而面對災情和苦難,外來者能做些什麼?怎麼做纔有效?怎樣保證救援不變成“添亂”?這是參與救援的民間組織和志願者們必須面對的問題和困惑。
誕生於汶川地震、依託於一個QQ羣發展而來的草根NGO組織“北川中國心”,其負責人高思發現身說法稱,這個問題,從他們參與汶川地震救援以來,到玉樹地震,再到參與雅安地震和甘肅岷縣地震的救援工作,5年中始終在摸索,在致力於找尋目標和方向、提升自身專業性的過程中,走過不少彎路。
《南風窗》前副總編輯張良曾長期跟蹤採訪汶川災區。他提出,人道主義救援的安全邊界在哪裏?救援者進入災區,面對的是一個非常複雜的系統,應該抱有敬畏之心,不要好心卻無意中破壞了這個原有的系統。比如,志願者涌入受災小鎮,由於缺乏其他的專業技能,許多人就幫着打掃衛生,但小鎮上原來的保潔員有可能因此失去收入。張良說,人們幫助災區在廢墟上重建,並非是在一張白紙上重畫;不是重建系統,而只是修補、修建系統。
長期研究鄉村問題、並在近年協同壹基金進行災後援建的作家盧躍剛提到,雅安地震後,全國各地捐來大量衣物、食品等物資,這種“熱情”卻給脆弱的災區帶來巨大負擔。許多食品未經檢驗、很多是過期的,大量衣物未經消毒,其結果是這些物資七八成不能進入災區,不得不動用當地政府和類似壹基金這種民間組織的大量人力來處理掉。“城裏人有個想象,我不吃的,農村人一定吃,我不穿的衣服,農村人一定穿”,這反映了一種社會的隔膜。
在他老家的雅安柏樹村,他目睹有些前來援建的志願者集合操練,唱着解放軍軍歌、《打靶歸來》等歌曲在災後的村子裏“招搖而過”。他追問,這樣救災的心態是什麼?他們想扮演什麼樣的角色?而形成對比的是,臺灣著名建築師謝英俊帶着他的團隊進入村莊幫農民建輕鋼結構的房屋,不到鎮裏市裏住酒店,而是紮在村裏住帳篷,到農民家去充分協商溝通。這種低調的背後是對鄉村的理解,是一個外來援建者對當地社區和文化的敬畏。
盧躍剛提出,救助問題需要一套系統的理論。他協助壹基金在柏樹村爲受災農民援助建房,共同探索並明確4個原則:第一是自願原則,即你來幫助我,我可以接受或不接受。同時通過自願原則來確權,明確援助者和被援助者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援助者只能是有限責任;第二是參與原則,建房本是被援助者自己應有的責任,只是不具備能力,所以對其援助,但其自身必須參與。不能養成救助依賴和惰性,真正的救助是內生型救助;第三是合作原則,合作是鄉村裏面天然就有的一套互助體系,是公共倫理,要激活,在建房過程中激發鄉村存量;第四是共享原則。
香港科技大學教授丁學良也認爲,自然災害毀掉的不只是房子、橋樑等,毀掉的是社區。因而重建絕對不僅僅是重建物質,而是重建一個人倫的社區。
從歷史的新意處看救災
壹基金災害部負責人李健強粗略梳理了中國自古以來的救災史,認爲中國幾千年歷史上多爲國家主義的荒賑,以政府爲主體,有一套相對完善的賑災政策。例如,唐朝即有“以工代賑”的救災模式,即組織有勞動能力的災民開展修橋修路等民生工程。民間救災力量始終較爲薄弱,往往只是宗教團體如寺廟等從事一些力所能及的救災活動,或地方士紳、家族氏姓內部的賑濟。直至近代以來才真正出現一些民間救災組織。
壹基金祕書長楊鵬提出救災與權力合法性的關係,在古代,救災成爲政府合法性來源之一——例如,當年大禹治水以後就開始了“家天下”。歷代關於災害的主流敘事模式也可說是從大禹治水沿襲而來,即災情嚴重,“英雄”人物出場,然後災情擺平,人們笑逐顏開。
而民間公益組織的大量出現得益於社會結構的變化,意味着社會的公共迴應機制開始不同了。
1998年洪災時,鮮見民間組織和公民救災的身影。到了2008年汶川地震,NGO參與救援幾乎呈井噴之勢。及至2013年雅安地震,民間救災一定程度上可謂成規模、成體系,成爲強有力的救災力量。
楊鵬介紹,壹基金致力於協調志願者和民間草根組織參與救援,雖然他們各有各的想法和追求,協調起來非常不易,但這是一個國家的公共管理上非常了不起的現象,值得投入成本和心血。如今已經不是一羣人圍着一個大人物在救災,而是網狀的相互振盪的救災形式。
而政府的應對方式也在改變。楊鵬特別提到,雅安地震後,面對震後大量進入災區的志願者和民間組織,當地政府接納了這些社會力量,很快成立“雅安地震救災社會組織和志願者服務中心”,以協調民間力量有序參與災後重建和恢復工作。在他看來,這樣的應對方式比汶川地震時有較大進步,某種程度上具有里程碑意義。
“從歷史的新意之處去看待救災。”楊鵬說,“我們能不能探索出一些跟傳統救災不一樣的救災模式?”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