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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大港人民檢察院最近針對信用卡惡意透支“來勢兇猛”,向有關金融機構發出檢察建議,得到積極回覆。
最近,大港檢察院承辦了一起惡意透支信用卡詐騙案:從2011年開始,犯罪嫌疑人張明(化名)爲滿足自己的虛榮心,以開辦公司需要資金爲名,騙取多名同事和親友的信任,用他們的身份證辦理了8張信用卡。他抱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態度,利用透支額度開始揮霍,很快便用光了信用卡透支額度。銀行幾次通知其按時還款,但犯罪嫌疑人我行我素,後來未見銀行有進一步措施,只是電話催促還款,他索性更換了手機號碼,跑到外地。無奈之下,該銀行只能報案。很快,公安機關迅速採取措施將張明抓獲歸案。
在辦理此案時,辦案檢察官發現,最近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案頻發而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勢,“據大港檢察院近三年統計數據表明,惡意透支型犯罪已佔據信用卡詐騙罪的‘半壁江山’,最高詐騙金額達56萬餘元,嚴重危害了國家金融機構的資金安全。”
在將本案移送審查起訴後,大港檢察院在認真梳理本案案發原因的基礎上,向有關金融機構制發了檢察建議,建議相關銀行進一步加強對申辦人身份資料的審覈,增強對虛假證件的防範能力;進一步加強對申辦人資信的審覈,完善擔保制度;進一步加強對銀行業務人員的管理培訓,防止因追求辦卡數量而濫發現象;同時進一步加強對信用卡使用過程中還款情況的監控和催款工作,對惡意透支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應及時向司法機關報案,將風險控制在最低限度,儘量消除信用卡監管盲區。
檢察官提醒:信用卡惡意透支並非小事。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惡意透支額度達到1萬元以上的,就可立案追訴。因此,大家在辦卡、用卡時一定要量力而爲,不可心存僥倖;同時個人資料不要輕易透露給別人,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記者王赫巖通訊員張寧王瑜施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