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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錄取通知書被電話卡“綁架” “指定發佈”讓新學子犯愁
新華網重慶9月14日電(記者張翅)高校錄取通知書本是每個學子十年寒窗的見證,然而近年來,部分高校通知書卻成爲通信企業的重要推銷平臺,在通知書裏夾寄電話卡、宣傳單早已是普遍現象,新學子還未踏入校門就面臨着一次消費選擇權“被剝奪”的無奈。
錄取通知書夾帶電話卡學生:能不用嗎?
小何今年被長江師範學院錄取了,可他在收到通知書後沒多久又收到了一個從學校所在地重慶涪陵寄來的快遞。打開一看,原來是一張移動的電話卡,而且在隨寄的宣傳單上要求他激活電話卡“確認通知書寄到情況”,並表示“開學事宜將通過該卡發佈,請務必保持暢通”。
被山西農業大學錄取的小劉也碰到了類似情況。她說:“學校給了個電話號碼,能不用嗎?”原來,她收到的通知書沒有直接夾帶電話卡,而是寄了張單子,單子上有一個聯通的電話號碼。除此之外,沒有諮費標準,沒有宣傳語,只是寫着新生開學後憑藉這張單子可以到當地的聯通營業廳激活上面的電話號碼。
甘肅政法學院同樣在通知書裏面夾帶了電話卡,只是爲學生提供了選擇的餘地:在通知書裏夾寄了兩張電話卡,一張電信的,一張移動的。
不用不行?夾帶電話卡成“指定信息發佈渠道”
如果僅僅是提供一張當地電話卡供學子選擇,或許學子們不會這麼爲難,但校方採取的各種“鼓勵”學生使用的方法,卻讓學子們深感無奈。
小高今年被四川農業大學錄取了,她不僅收到了通知書和移動電話卡,還被告知:學院要通過此卡發佈新生信息,請務必保持暢通。“但是我新買的手機是聯通定製的手機,只能用聯通卡,總不能再買一個吧?”高歌有些憤憤不平。
隨着開學季到來,記者對收到“信息發佈”電話卡的同學進行了回訪,受訪同學均表示,包括開學繳費、註冊等一系列信息,均是由校方直接發佈到隨通知書提供的電話卡上,以後還有班級活動,獎學金申領等事項,“這下真成了‘不用不行’了。”一位抱着“僥倖”心裏的同學無奈地說。
校企頻頻“頂風作案”違規電話卡涉嫌侵犯學生消費選擇權
大學錄取通知書本是教育信息的載體,卻因種種原因成爲這種既不利於市場競爭,也不利於高校在新生心目中的形象塑造的商業媒介。
2013年4月19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工信部電管〔2013〕107號文件《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校園電信業務市場經營行爲的意見》明確規定:
電信企業未經本人許可,不得向校園用戶郵寄或與其他單位合作郵寄移動電話用戶身份識別卡和業務宣傳資料。針對這些“頂風作案”的行爲,記者採訪了相關人士。重慶市電信行業主管部門,重慶市通信管理局的工作人員說,局裏結合重慶市實際,制定了地方條例對文件進行貫徹落實,並對各電信企業落實情況進行督查。他強調,對發現的未按照文件規定執行的企業,將採取了約談、責令整改、督促自查等措施,進行督促整改落實,堅決維護校園用戶的合法權益。
重慶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陳晴認爲,在工信部明確發文禁止的情況下,電信企業和校方的這種行爲是肯定涉嫌違規。就法律層面而言,如果電信企業不僅夾寄了電話卡和宣傳頁,還跟學校簽訂了排他性的協議,限制和阻礙其他電信企業針對新生開展正常的經營競爭手段,就涉嫌侵害了學生們作爲消費者的選擇權和同業公平競爭的權利。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