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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太原9月16日電(趙靜)16日,記者從山西省司法廳獲悉,該廳在全國率先制定出臺了《關於降低部分公證收費標準的通知》,據預測,此次減低收費標準,每年將減收羣衆費用200萬元以上。
此次降低的公證收費主要是在涉及羣衆證明財產、贈與、接收贈與等項目的收費。收費標準由現在的受益額的2%,下調爲20萬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過1.2%收取;超過20萬元不滿5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1%收取;超過50萬元不滿5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8%收取;超過500萬元不滿10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5%收取;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1%收取。證明單方贈與或受贈的,減半收費。(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