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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政富資料圖
人民網重慶9月16日電(記者魏一東田興春)重慶市北碚區原區委書記雷政富受賄上訴案將於17日上午11點在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二號法庭宣判。今天下午,記者第一個從高院拿到該案的旁聽證。
9月6日上午,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對重慶市北碚區原區委書記雷政富受賄案進行二審公開開庭審理。庭審的焦點是300萬元到底算行賄受賄還是正常的借貸行爲。庭審中,應雷政富和辯護人的申請,證人肖燁和明某某出庭作證,就肖燁公司嚮明某某的公司借款300萬元是否屬於雷政富受賄款的相關事實,接受了檢辯雙方質證。
6月28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雷政富受賄案一審宣判,認定雷政富在2007年至2012年期間,利用擔任北碚區區長、區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受賄316萬餘元,以受賄罪判處雷政富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人民幣,對受賄贓款316萬餘元予以追繳。雷政富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