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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9月18日電據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消息,2013年9月18日,國家審計署公佈甘肅等9省市部分縣社會撫養費審計有關情況。國家衛生計生委宣傳司司長、新聞發言人毛羣安表示,國家衛生計生委對此高度重視,將督促相關地方認真對待,嚴格整改,並抓緊組織研究完善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制度,開展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專項督查,採取切實措施進一步規範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
毛羣安表示,社會撫養費徵收制度是我國爲控制人口增長而採取的一項經濟限制措施,是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重要手段,對制約違法生育、規範生育秩序起到了積極作用。2002年,國務院頒佈了《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規定了社會撫養費徵收的基本標準、徵收主體、經費管理及法律責任等內容,並授權省(區、市)規定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標準。原國家人口計生委、國家衛生計生委每年開展執法檢查,及時糾正社會撫養費徵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2011年,原國家人口計生委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對各地依法徵收社會撫養費提出了明確要求。
毛羣安表示,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國家衛生計生委下一步將採取有力措施,積極推動完善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制度,加大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監督檢查,指導各地主動公開社會撫養費信息,切實做好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工作,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