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根據昨日簽署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本市將實施淘汰燃煤鍋爐、加快重污染行業治理等措施,實施污染物綜合治理,力爭到2017年,細顆粒物(PM2.5 )濃度在2012年基礎上下降25%。
到2017年底,本市所有建成區基本淘汰每小時35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城鄉結合部地區和其他遠郊區縣的城鎮地區基本淘汰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本市所有工業園區以及化工、造紙、印染、製革、製藥等產業集聚的地區,逐步取消自備燃煤鍋爐,改用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或由周邊熱電廠集中供熱。
在供熱供氣管網覆蓋不到的其他地區,改用電、新能源或潔淨煤,推廣應用高效節能環保型鍋爐。建成區原則上不得新建燃煤鍋爐。
本市還將強化施工工地揚塵環境監管,積極推進綠色施工。到2015年底,渣土運輸車輛全部採取密閉措施,逐步安裝衛星定位系統。各種煤堆、料堆實現封閉儲存或建設防風抑塵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