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中新社茂名9月20日電(樑盛樑晶晶)中國國務院近日出臺《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養老問題再度引發社會熱議。記者連日來走訪廣東茂名瞭解到,與“以房養老”不同的是,另一種“以租養老”模式頗受當地市民青睞。
據茂名市民政局統計數據顯示,該市人口760多萬,其中60週歲以上人數達88.17萬人,佔總人口數11.7%。
家住茂名市區黎和路的張伯擁有3套住房,其中兩套長期出租,月入2000多元人民幣。張伯告訴記者說,“當地的老年人,都習慣將房子留給子女,這裏是我和孩子們永遠的家。如果爲了養老金而把老房子‘賣掉’,不管子女贊同與否,我也是不能安心和忍心這樣去做的。”
今年62歲的劉姨原來住在茂名河西單位分給的福利房,自老伴去世後,兒子就把她接到河東的新房子一起住,既方便照顧,也能幫忙帶帶孫子,原來的老房子就租了出去,每個月能拿到近千元的租金。劉姨的兒子陳先生稱,母親如果想以房抵押養老,他也會支持,但在壓力不大的前提下,他個人會更傾向於“以租養老”,這樣既能收租,又能升值,比起房子以後讓銀行回收要好得多。
茂名市房產管理局相關負責人稱,近年來,茂名當地擁有兩套房子的市民越來越多,“第二套房”以小套爲主,36平方米到80平方米不等,大多人都是將其租出去,以此“幫補家用”。
供職茂名市某私營油廠得樑先生就是其中一個。樑先生說,購買第二套房不是源自經濟實力,而是迫於一種危機感。“我和妻子都是臨時工,首套房還在還着銀行貸款。第二套房38平方米,湊了20萬元後買下來,看好它位處市區最繁華路段,租金貴,每月能收到1200元,以後養老也算有了着落。”
廣東石油化工學院經濟管理學院院長文亞青教授表示,“以房養老”是通過將自有房屋抵押貸款,用作支付退休金。茂名市民之所以棄“以房養老”而青睞“以租養老”,是因爲前者與傳統文化觀念相沖突。想要大衆接受“以房養老”,前提首先要在思想觀念上作出改變,形成一種依靠社會、依靠自己的養老觀念,而不再執着“養兒防老”。
文亞青還說,茂名不是一線城市,它的房產“剛需”並不十分明顯,因爲當地很多人擁有二套房,就養老的壓力而言並不像大城市那樣大,尤其是那些獨生子女家庭,這也是爲什麼“以租養老”在當地更受青睞的主要原因。(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