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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市民撥打熱線電話27500000反映,在一些超市購買食品可隨意開發票,開什麼發票完全可以按照顧客需要進行操作。昨日,記者就此問題對本市的部分超市進行了暗訪調查。
昨日,記者走進位於東麗區的一家大型超市內,在擺滿食品的貨架前,一些銷售人員正在對貨物進行整理,只見在一旁挑選食品的顧客向銷售人員詢問:“購買食品類商品,能開成辦公用品發票嗎?”銷售人員信誓旦旦地向顧客保證:“應該沒問題的,您就放心買吧。結完賬,您拿着購物小票去前臺開發票就行了。”
記者以顧客的身份詢問銷售人員:“買食品還能開成其他物品的發票?”銷售人員回答說:“顧客有的是爲了報銷,就詢問是否能將食品發票開成辦公用品,或其他種類單位能夠報銷的發票。這樣既給顧客提供了方便,也能讓我們超市的銷售額有所提高。”
隨後,記者又走訪了位於南開區與和平區的四家超市,發現只有在南開區的一家大型超市內,購買食品後開發票不能另立名目,嚴格執行發票開具內容要求給消費者開出有效發票。而在其他三家超市購買食品均可按照顧客的需要開具發票。記者在南開區一家超市服務檯看到,有的顧客手提米、面、油,將購物小票遞給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問:“您開什麼發票?”顧客回答說:“勞保用品。”工作人員並沒有認真查看購物清單,直接開出了辦公用品發票。記者與工作人員攀談,問道:“買米麪油,開成勞保用品發票,不會被人查吧?”工作人員說:“您放心吧,只要我們這能開的,您可以從其中選擇。一般開成勞保用品之類名目的發票,都是爲了在單位報銷。”
記者就此問題採訪了天津擊水律師事務所律師楊雪。楊雪表示,開具不實發票是一種違法行爲。消費者購買食品爲了能夠報銷而要求超市將發票開成其他名目的,而商家爲給消費者提供便利而開具不實發票,這種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消費者和商家都不可以變更品名和金額”的規定,這種行爲涉嫌違法,根據相關規定,一經查實將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