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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2日,太倉市教師發展中心黃先生向太倉市公安局網警大隊報案稱,該市某教育博客網站被黑客攻擊,主頁被篡改爲一隻狼的圖片,且網站內所有的管理員均被刪除。
接到報警後,太倉市公安局網監部門會同城西派出所展開調查,然而調查結果讓民警大跌眼鏡:製造這起網絡黑客攻擊的竟是年僅15歲的初中生楊某某。當民警找到他時,楊某某向民警講述了自己的經歷。
原來,楊某某是太倉一所中學的輟學學生,學習成績並不理想的他對計算機卻是極爲熱愛,可謂是潛心研究。只因老師對自己管束太嚴,楊某某便心生不滿,憑藉自己的計算機知識,採取黑客手段攻擊學校博客來發泄自己的不滿。
楊某某的行爲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九條之規定,構成了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並刪除計算機信息系統存儲的數據的違法行爲。鑑於楊某某年僅15歲,本着教育爲主處罰爲輔的原則,現楊某某被警方裁決不予處罰。民警告訴楊某某,有一技之長需要用在正確的方向上,並鼓勵他繼續學習計算機知識,爲計算機事業發展做出貢獻,楊某某也深深的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記者馬超通訊員簡新海)
(來源:法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