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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體曝光杭州市富陽某休閒農莊工作日午間有公務車前來,車輛上印有“環境監察”字樣。相關人員聚餐時用蕭山話進行交談,席間開了兩瓶紅酒和一條軟中華煙。聚餐持續了近1個半小時,共計消費2000多元,其中菸酒花費超過1300元。
杭州市蕭山區環境保護局辦公室主任鍾淮向記者證實確有此事:“情況基本屬實,參與聚餐的是區環保局下屬臨浦環保所正式在編人員,現已組織開展調查工作。”
記者瞭解到,9月17日中午,蕭山區臨浦環保所所長奚某和4名工作人員在蕭山區樓塔鎮與該鎮環保員一起處理環境信訪,結束後乘坐環境監察車前往富陽市常綠鎮黃彈村的水竹休閒農莊用餐。就餐時,臨浦環保所所長奚某飲用了少量啤酒,其餘4名工作人員並未飲酒。
對於席間出現的紅酒和香菸,鍾淮解釋稱:“紅酒和香菸是同行的樓塔鎮環保員的朋友買單的,他們並不是機關工作人員。臨浦環保所只有所長奚某喝了啤酒,並沒有人喝紅酒。”鍾淮澄清這次用餐不屬於公款消費,奚某最後個人支付了約700多元的餐費。
“已經連續加班3天了,中秋節期間一直在對涉事人員進行調查。事情在網上曝光後,網民討論得非常激烈,我們壓力也很大。”鍾淮認爲奚某作爲臨浦環保所負責人,卻在工作日午餐飲用啤酒,已違反了浙江省“四條禁令”第三條“嚴禁中餐飲酒”的規定,必須做出嚴肅處理。
根據浙江省委、省政府辦公廳2010年公佈的《浙江省影響機關工作效能行爲責任追究辦法》的相關規定,各級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四條禁令”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口頭效能告誡、通報批評、書面效能告誡、調離工作崗位、免職等處分。
記者隨後與樓塔鎮政府相關負責人進行了確認。樓塔鎮副鎮長管青松告訴記者,參與聚餐的除了臨浦環保所5名工作人員,還有該鎮政府經濟發展和勞動保障辦公室工作人員謝某和他的三個朋友。
“我們在事發第二天就開展了調查工作,證實該名工作人員最後喝了紅酒。”管青松表示目前的調查結果與蕭山區環保局基本一致,紅酒是謝某和他的三個朋友喝的。
那爲何不在樓塔鎮就近找一個地方,而是驅車趕到富陽市的休閒農莊用餐呢?據媒體報道,水竹休閒農莊工作人員曾提到“蕭山的單位到富陽吃飯不要緊”,該說法被衆網友評爲“一語道破天機”。
鍾淮向記者解釋稱:“用餐地點是樓塔鎮政府環保人員決定的,主要是當時已過了樓塔鎮政府食堂的就餐時間。”
該說法得到了管青松的證實,“水竹休閒農莊位於常綠鎮,與樓塔鎮交界,距離很近。工作人員處理完信訪案件已經過了中午12點,考慮到鎮政府食堂已經沒有午餐供應才決定另找一個地方用餐。因爲農莊環境好,物美價廉,平常週末也有樓塔鎮政府的工作人員會帶家人前去。”不過,管青松同時強調工作日午餐飲酒肯定是不對的,政府規定不會因距離遠近而改變。
據悉,蕭山區紀委已介入調查,到時將公佈處理結果。中新網記者將繼續關注事件進展。(記者柴燕菲實習生陸文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