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臺中市的林姓男子因賣屋而和一名女中介見面,沒想到林男摸其臉及胸部,女中介控告林男涉嫌性騷擾,但他辯稱近視超過2000度,握手時“誤碰”而非性騷擾,法官審理後,認爲林男仍可以看見前方50公分之處,判處他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
據臺灣媒體報道,林姓男子去年8月間要出售房屋,和一家房屋中介聯絡,因委託書等資料未補齊,該公司派出一名女中介前去接洽,沒想到林男在和對方握手時,趁機摸其臉部及胸部,女中介嚇得蹲在地上大哭,最後在同事的陪伴下報警處理。
檢方偵辦後依法將林男提起公訴。臺中地院審理時,林男否認犯罪,並辯稱左眼有2300度、右眼有2500度的高度近視,在與對方握手時,因視力不佳而“誤碰”其胸部,並非有意性騷擾,但法官不採信其說法,判處他有期徒刑3月。
林男不服提起上訴,臺中高等法院分院審理時,法官囑託臺中榮總醫院鑑定,醫院的鑑定報告指出,林男雖有重度近視,但能辨別眼前人物,只有在超過50公分以上纔會不清楚。而在法庭審理時,林男也坦承犯罪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法官判處他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