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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中國之聲近日報道了這樣一條消息:十年前河北邯鄲一位退伍軍人張傑見義勇爲犧牲了,可家屬反映十年來都沒有領到過撫卹金。昨天,邯鄲市民政部門作出迴應:曾經通過環衛部門向其家屬發放了一次性經濟補助1萬3千元,稱這筆錢就是該退伍兵的死亡撫卹金。
但是退伍兵雙親卻表示,錢是兒子單位環衛局發的,不知道是民政部發的,而且10年追問中民政部門也從未對此做出過說明。那麼,一筆見義勇爲的撫卹金怎麼就成了追討十年的烏龍帳呢?
2003年6月6日,年僅20歲的張傑剛剛退伍不久,在協助邯鄲市叢臺區環衛局執法人員阻攔一輛未經許可運輸生活垃圾的逃逸車輛時犧牲。此後十年期間,張傑的父母多次向民政部門討要張傑的死亡撫卹金。
母親:這十年之中跑了多少趟邯鄲,跑了多少趟!我還繼續要撫卹金,現在這個事兒我也不知道卡在什麼地方。
對此,邯鄲市叢臺區民政局局長董朝暉昨天出示了一份材料,顯示2003年12月底,叢臺區市容環衛局向區政府申請張傑的見義勇爲補助,叢臺區政府決定給張傑發放一次性補助1萬3千元。
董朝暉:區政府決定呢,就因爲見義勇爲這個原因,給予經濟補償,資金由撫卹資金列支,有當時的主管副區長和區長簽字,有當時的財政局局長簽字。當時定這個補助標準,我們提議的也是參照義務兵犧牲人員,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給予家庭一次性經濟補助。
董朝暉說,按照相關規定,張傑的撫卹金應付12680元,他表示,民政局發的13000元經濟補助,就是張傑的撫卹金。
但張傑的母親曹秀麗回憶,當年自己的工作單位——叢臺區環衛局確實發放了13000塊錢的補助,但根本沒有人告訴他們這就是張傑的撫卹金。她說,錢是環衛局向區政府申請的,也是從環衛局那裏領的,他們始終認爲這筆錢是環衛局給的補助;而且,張傑的見義勇爲稱號是2006年才評下來的。
母親:把我叫到局長辦公室,給了我這筆錢,當時他也沒有說是什麼錢,我認爲環衛局是受益單位,我也是環衛局的職工。當時沒有民政局的在場,也沒有一個人跟我說這是什麼錢。
叢臺區民政局局長董朝暉說,事發之後,他去過張傑的父母家慰問,的確沒有說明這筆錢是撫卹金,叢臺區之所以以經濟補助的形式提前發放其見義勇爲的撫卹金,是爲張傑家屬着想,也是一種“超前工作”。
董朝暉:當時不能給他套到撫卹金上,因爲他當時的身份,我不能認同他是我們叢臺人,因爲報到還沒完成,戶口也沒落,當時還沒有05年的文件,我們不能說那是撫卹金。
儘管如此,張傑的母親依然想不明白,就算當年沒有告知,爲什麼在此後整整十年中,在他們多次討要詢問的過程中,始終都沒人告訴他們這筆補助就是撫卹金,而是在媒體報道之後,民政部門纔出示了相關資料說明情況。
母親:直到現在,跑了這麼多年,十年之內,都沒有人跟我們說這是撫卹金,如果要是有一個部門跟我們說這1萬3是撫卹金的情況下,我們也絕對不會再找。
對此,邯鄲市民政局副局長李政朝表示,民政部門可能在工作中有不細緻的地方,今後會繼續力所能及幫助解決張傑父母的實際困難。此外,邯鄲市見義勇爲工作協會前天也給張傑的父母送去2萬元困難補助。(記者吳喆華)
(來源:中國廣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