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爲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財產覈查工作,市民政局下發《關於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財產覈查有關問題的通知》,自10月1日起實施。
《通知》規定,申請住房保障家庭,家庭成員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不再計入家庭收入。申請住房保障的在職人員月收入高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據實覈定,月收入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90%覈定。享受“三種補貼”的家庭在財產延伸覈查及財產複審過程中,不符合家庭財產限定標準且已經停止享受補貼的,自停發之日起一年後方可再次申請。記者單學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