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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臺港澳垃圾處理的系列報道即將收尾的時候,“十一”期間又傳來天安門看升旗留下5噸垃圾、八達嶺長城6天垃圾過百噸的消息。幾天來,亂丟垃圾儼然成了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實際上,不必站在道德至高點上看垃圾困擾,說到底,不論是垃圾不分類,還是隨手丟垃圾,都是個習慣問題。
稍有些年紀的人都知道,早年是提着竹籃或布袋買菜的,南方有些鄉鎮用荷葉包肉賣。那時,不需要垃圾分類或收集,用過的荷葉隨手棄於野,便塵歸塵、土歸土。垃圾困擾是隨着塑料瓶、快餐盒等一系列現代文明進入人們生活的。人們在享受現代科技帶來便利時,不免也要承受隨之而來的困擾。亂丟垃圾不是大奸大惡,但改變這一舊習確已迫在眉睫。
當然,個人積習尚且難改,改變衆人積習更是難上加難。不但法難責衆,衆人同樣的行爲,稀釋了羞恥感,無形中還成爲相互鼓勵,造就出一種理直氣壯的情境。如同“中國式過馬路”,一羣人無視紅燈橫穿馬路,顯得少數等待綠燈的人形如傻子。情境的力量不可小視,在美國心理學家菲利普·津巴多所做的“斯坦福監獄實驗”中,情境可以使一個好人變成惡魔,更不必說阻擋習慣的改變。不過,成也蕭何,敗也蕭何。反過來看,幫助人們去除亂丟垃圾惡習,不妨從重塑情境做起。
重塑情境,臺灣推廣垃圾分類的經驗值得借鑑。對此,臺灣一名環保部門官員曾精練總結:2005年以前以理念引導、經濟鼓勵的“胡蘿蔔”爲主;2005年後通過相關法律增加強制性的“大棒”,終於用十幾年時間讓人們養成垃圾分類的習慣。臺灣早期推廣是全方位的。除社會宣傳,垃圾分類、資源回收作爲一門課程,進入小學生課本。垃圾分類中最難做的是收集果皮菜葉等廚餘,聽一位臺北的家庭主婦說,最初每家都獲贈一個密閉式廚餘桶,有志願者上門演示如何收集廚餘。如今人們已經習慣於在廚房多設一隻廚餘桶、兩個垃圾袋,將不同垃圾分類收集。近幾年臺灣經濟增長、垃圾反而減少,正是得益於這些習慣的改變。
實際上,“十一”期間也傳出浙江學生上街撿菸頭的新聞,改變丟垃圾習慣的社會意識正在茁壯成長,欠缺的或許只是系統性、有步驟的規劃與行動。這需要公權力的規範與引導,從塑造改變人們丟垃圾習慣的社會情境開始。
《人民日報》( 2013年10月10日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