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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計生委今日就踐行羣衆路線服務百姓健康工作舉行發佈會,國家衛生計生委新聞發言人鄧海華在迴應“去年22省份一共收到了169億的撫養費”這一報道時表示,社會撫養費徵收以後全額納入地方財政的預算管理,收支兩條線,收上來以後全額上交國庫。
鄧海華稱,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是有法可依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以及國務院頒佈的《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都對徵收社會撫養費,包括它的基本標準、徵收主體、徵收原則、經費管理以及相關的法律責任進行了明確的規定,而且授權給各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標準。
鄧海華強調,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社會撫養費徵收以後全額納入地方財政的預算管理,收支兩條線,收上來以後全額上交國庫,作爲預算的一個組成部分。連同地方政府的其他財政收入一起,統籌用於本地區的各類公共服務和社會事業支出,當然也包括計劃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