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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爲深入開展全市檢察機關集中開展紀律作風專項檢查活動,進一步強化廉政建設,河西區檢察院從今年10月1日起,實施啓動《重點案件重點崗位廉政風險事項報告制度》。
辦理自偵案件、刑檢案件中不捕、不訴等重點案件的主辦人,在報請偵查終結或審查終結時,填寫制式《案件主辦人廉政風險事項報告單》,連同案卷一併報批。將在辦案中發生的案件當事人及其親屬、朋友、律師、發案單位等提出或者實施的各種邀請、送錢送物、給予方便照顧、給予好處等涉及廉政紀律的事項以及本人處置情況主動如實向組織報告,並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審覈簽名;如部門主要負責人爲案件主辦人時,則經主管檢察長審覈簽名。經審覈後的報告單報監察科備案。報告單中填有廉政風險事項及處置情況內容的,歸入本人《幹警廉政檔案》。
該制度實行“零報告制”,無論廉政風險事項是否發生均需填寫,保證對報告的真實客觀性負責,對瞞報或虛報行爲將視情追究辦案人責任。
此舉將幹警規範化執法與廉潔執法緊密結合起來,既保證了執法程序規範合法,又保證了執法的廉潔公正;既有利於提高幹警們抵禦風險意識,又便於組織及時掌廉政風險狀況及變化趨勢,有的放矢的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通訊員丁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