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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外交部領事司副司長郭少春介紹中國公民在國外辦理護照新政時說,如中國公民在國外不幸遭遇搶劫、偷盜等突發事件造成護照連同財物丟失,各駐外使領館會減免相關辦證費用,不會出現因沒錢辦理護照而無法回國的情況。
按照新標准,自今年10月1日起,中國駐外使領館護照等國際旅行證件收費標准由原來每本440至840元人民幣不等降至每本200元,和國內統一。所有收費統一上繳國庫,減免的各類成本由政府承擔。
據介紹,中國駐外使領館護照等旅行證件主要針對三大類群體:一是因現行護照有效期為5-10年,常住國外的公民需要換證件;二是游客出境旅游發生丟失、被盜等不幸事件,需要及時申領補辦;三是在海外出生的中國公民,第一本中國護照要在駐外使領館辦理。
郭少春特別提出,對從國內赴國外旅行,或由常居國赴第三國旅行的中國公民,因在國外不幸遭遇搶劫、偷盜等突發事件造成護照連同財物丟失,須辦理旅行證件回國或返回常居國的,授權各駐外使領館視情減免相關辦證費用。杜絕出現因費用問題導致中國公民無法及時辦理回國或返回居住國旅行證件的情形。(記者周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