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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前不久,城東供電分公司的稽查人員接到羣衆舉報,河東區十四經路某居民小區的業主在家中私改電錶計量,民警與稽查人員立即趕到該小區。民警在向保安詢問情況時,發現有三個人正要走出小區大門,而其中一人的穿着打扮與舉報人描述的私改電錶者相同,遂上前詢問。對方說是來串門的,並說出了所去居民家的樓棟和單元門牌號。民警和稽查人員立即帶着三人到這戶居民家取證。事實面前,戶主承認僱人私改了表箱內智能電錶的機件。而此時,從城東供電分公司計量部門也傳來信息,通過儀器檢測證明,該居民家的電錶在羣衆舉報的時間段內出現過異動。經進一步調查,民警和稽查人員發現的三人中,有兩人爲該居民的朋友,另一人爲改裝電錶人員張某某,其此前還爲另一戶居民改過電錶。依據處罰條例,公安河東分局對張某某和兩名私改電錶的居民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提醒:改智能電錶很快能發現
據電力部門人員介紹,近幾年,竊電現象呈高發趨勢。目前,本市正在進行更換智能電錶工作,電錶升級後,犯罪分子的技能也相應進行了“提升”。原來的老表只需簡單改動就行,而智能電錶則需要開蓋改裝,完畢後再用鉛封封住。犯罪分子用不同顏色型號的鉛封進行掩蓋,使其看不出有改動的痕跡,或利用專業工具在不開蓋的情況下實施竊電。但實際上,現在的智能電錶具有遙控、遙測等雙向互動功能,對其進行任何改動都會很快被發現。根據電力法的規定,盜竊電能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爲,追繳電費並處應交電費五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記者常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