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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省紀委對2起違紀收受“紅包”問題發出通報。通報強調,黨的紀律是鐵律,必須執行,違紀必須受到制裁。要釋放一個強烈信號:黨員幹部若收受“紅包”,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絕不姑息。全省黨員幹部要引以爲戒,汲取教訓,乾乾淨淨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當幹部就不能收“紅包”,收“紅包”就要丟官帽。
通報指出,中秋、國慶前夕,省紀委監察廳組織對收送“紅包”、用公款送禮等問題進行了明察暗訪。有關單位根據明察暗訪中發現的問題線索,嚴肅查處了2起頂風違紀收受“紅包”的問題。這2起問題是:樂平市國稅局稽查局局長頂風違紀收受“紅包”問題。經景德鎮市國稅局黨組研究決定,免去其樂平市國稅局稽查局局長職務,並研究給予其紀律處分。上饒市公安局信州分局西市派出所某幹警頂風違紀收受“紅包”問題。經上饒市公安局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上饒市紀委對此案在全市進行了通報。
通報指出,上述2起違紀問題表明,在全省上下認真貫徹落實省委決策部署,專項治理收送“紅包”歪風的高壓態勢下,仍有個別黨員幹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以身試紀。黨的紀律是鐵律,必須執行,違紀必須受到制裁。10月31日是專項治理“紅包”自查自糾的時間節點。各級黨委、紀委務必把省委對黨員幹部政治上關心的要求落到實處。有收受“紅包”行爲的黨員幹部要珍惜機會,打消僥倖心理,自覺上交,卸下包袱,乾乾淨淨幹事業。10月31日以後,治理“紅包”問題將進入常態化。建設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是省委對全省人民的莊嚴承諾,全省每一位黨員幹部要從自身做起,拒收“紅包”,潔身自好,以實際行動弘揚黨的優良傳統作風,以實際成效取信於民。(記者李文亭)
(來源:江西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