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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南昌10月11日電(記者胡錦武)江西省紀委11日對2起頂風違紀收受“紅包”問題發出通報,2名幹部受到嚴肅查處,其中1人被免職、1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中秋、國慶節前夕,江西省紀委、監察廳組織對收送“紅包”、公款送禮等問題進行了明查暗訪。有關單位根據明查暗訪中發現的問題線索,嚴肅查處了2起頂風違紀收受“紅包”的問題。其中,樂平市國稅局稽查局局長被免職,上饒市公安局信州分局西市派出所某幹警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據瞭解,今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江西在全省開展黨政領導幹部違反規定接受和贈送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專項治理活動。凡在10月31日前自查自糾期間主動上交“紅包”的,可不予處分、免予處分或減輕處分。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