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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南寧10月12日電(記者潘強)13日是我國傳統的重陽節,也是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實施後的首個法定老年節。重陽節孕育着悠久的歷史文化,而法定老年節則彰顯了敬老愛老的迫切。物質豐富的老齡時代,做到經濟供養並非難題,但“精神贍養”不妨更多些。
隨着父母年齡增長,腿腳行動逐漸不便,進而社會交際圈逐漸變小,兒孫成爲他們心中唯一的牽掛。然而,社會的快速發展讓年輕人蒙受來自生活、工作、婚姻等各方面的壓力,和父母在一起的時間呈減少趨勢,一些父母常常會因此產生孤獨感。
爲了保證老年人合法權益,今年7月1日,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實施,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對於很大一部分老年人,吃穿都已經不是問題,缺的是精神慰藉,在一些老人眼裏,“與兒女聊聊天”“散散心”甚至成了奢侈品,兒女多以“忙事業”“忙工作”爲由,讓很多老人已經提到嗓子眼的願望又縮了回去。
就在近日,北京77歲的陳老太起訴兒子“求關心”,因爲“想與兒子住在一起被拒”而將兒子告上法庭,她自願放棄每月600元的贍養費。經法院調解,陳老太兒子表示願意帶她回家。
《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報告(2013)》顯示,我國的老齡化加速發展,呈快速高齡、失能和空巢化趨勢。目前,我國80歲以上老年人和65歲以上空巢老年人分別爲1900萬和4150萬,“十二五”末期將分別達到2400萬和5100萬,約佔老年人口的1/10和1/4。
記者近日走訪了數十位老年人。82歲的韋玉芳是廣西合浦人,每天清晨五點半,天還未亮,她就得摸黑起牀做飯。一碗白粥、一個雞蛋、幾粒鹹菜,一頓飯就打發了。韋玉芳老人家中有一隻土狗,這條狗是她目前生活中唯一的陪伴者。不讓“精神贍養”缺位,需要政府多施以關懷,更需要子女發自內心的重視和孝敬。
“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誠然,我們記在心裏的不應僅僅是“常回家看看”,其實一次電話粥,一個短短的問候,一次靜靜地聆聽,對於父母,又何嘗不是一種幸福。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