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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挖眼”傷者眼角膜完整
除被挖眼老人外事發現場其他人的指甲殘留物中無傷者的DNA
“北京青年報記者昨日獲悉,茂名老人雙眼被挖符合傷者自己主動形成的行爲。被挖眼老人的指甲殘留物中有自己的DNA,被挖取的兩個眼球眼角膜存在、結構完整。”
茂名市第三人民醫院是茂名市規模最大的精神病醫院。3日晚,在該院接受治療的67歲的男性病人黃超強雙眼被挖,院方初步判斷是病人精神病發時自殘所致。但這個說法不被傷者家屬認可。
廣東省公安廳介入調查。10月11日晚,茂名市外宣辦通報警方調查結果,稱經廣東省公安廳法醫及痕跡專家科學鑑證,公安機關結合現場勘查及傷情,現認定黃某雙眼被挖行爲符合傷者自己主動形成的行爲。
昨日,北青報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警方調查顯示,傷者被發現時是平躺在牀上,臉部表情很平靜,臉上、眼上、雙手有血跡,枕頭、衣領處有血跡,臉上血跡流向是順着耳根。且傷者身上、手上沒有任何的瘀傷、擦傷。
此外,當晚可能出現在現場的所有人的指甲都剪下來,並和傷口提取物進行比對。比對結果顯示,沒有發現同病房其他病人的指甲殘留物中有傷者的DNA。而被挖眼老人的指甲殘留物中有其DNA。被挖取的眼球確是傷者本人的,眼球很完整、眼角膜存在且結構完整。
北青報記者此前採訪得知,醫院是封閉式管理,進入事發房間要經過5道鐵門,事發後門窗完好。而事發病房與醫生值班室斜對門,隔着近2米的走廊。事發時間段內值班室中有人,但值班室中的人沒有聽到掙扎、打鬥等異常現象。醫護人員發現病人雙眼被挖時,同房屋其他病人都被束縛在牀上,沒有異常。
消息人士稱,調查排除了外來人員及同房屋病人;眼角膜存在,醫護人員也未被發現有明顯的作案動機。若是外力來挖病人雙眼,病人會有一定的生理反應,而血跡流向、被發現時平躺的姿勢,支持眼球被挖時是平躺的情況。
昨日廣東省公安廳法醫及痕跡專家,向傷者家屬通報調查詳情。黃超強的大兒子黃漢新介紹,他們被告知其父親的雙眼是父親本人所挖,他們索要相關書面證據無果後憤然離開,“我們不相信是他自己挖的”。此前,黃漢新曾表示事發前兩天,看到其父身體虛弱無力,認爲難以實施“自挖雙眼”這樣的行爲。他還對院方的未及時報警、被挖眼球很“囫圇”提出質疑。
院方則迴應,初步判斷爲自殘所致,緊急情況下救人爲主,當時認爲僅僅是醫療問題,沒有想到其他的。眼球被找到時“就是那樣”,家屬的質疑只能通過DNA檢驗。
北青報記者此前從茂名市衛生局獲悉,黃超強的入院診斷是:腦器質性病變所致精神障礙、高血壓二期,入院後以“喹硫平”等抗精神病藥物及降壓藥物治療,治療期間患者出現亂語、行爲紊亂、伴有脫衣行爲和頭碰門等自我傷害表現。文/本報記者高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