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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0月12日電(記者黃小希、崔靜)一方面是老年人對天倫之樂的渴望,另一方面是年輕人因工作及生活壓力難以陪伴父母……當現行休假制度是否合理引發社會熱議時,該不該給已經入法的老年節放個假,讓子女能“常回家看看”,成爲人們關注的一個焦點。
今年的10月13日是九九重陽節,也是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以法律形式明確的首個老年節。77歲的李大爺和老伴兒住在北京市西城區椿樹園小區,當記者問他打算怎麼過節時,老人搖搖頭說,只要孩子能陪在身邊,天天都是過節。
“沒有假期,就算我有心度過一個能與父母團聚的老年節,現實情況也並不允許。”在北京某出版社從事編輯工作的小董看來,即便實現了從民間傳統節日向國家法定節日的“轉身”,如果沒有相應的假期加以配套,“孤單”的老年節未必能讓老年人高興起來。
古語云,“父母在,不遠遊”。然而,隨着社會發展變遷,越來越多的青壯年需要離開父母,外出求學、工作。面對“空巢”老人在精神關懷方面的缺憾,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倡導人們“常回家看看”,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如果子女不放假,怎麼‘回家看看’?”“清明節尚且有一天假期追思故人,重陽節是否也應該列入法定假期讓大家好好孝敬仍健在的老人?”……網絡上,關於是否應該給老年節放假的討論引起廣泛關注。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指出,把重陽節確定爲法定老年節,是優良傳統與現代法制的結合。“我們要把這個節日過得有意義,不能侷限於老年人自己過節,而應該家人團聚。法律也鼓勵子女‘常回家看看’,但這總需要時間。因此應該考慮爲老年節增加一天假期。這不僅是一種福利,對弘揚我國優良傳統也非常有意義。”他說。
在中國老齡科研中心副主任黨俊武看來,老年節實際是屬於每一個家庭的節日,同時也是全體公民的節日,因爲每一個人都會步入晚年。重視老年節,亦是對傳統敬老文化的弘揚。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把重陽節確定爲老年節,爲日後老年節成爲法定假日、嚴格執行帶薪探親制度等預留了空間,有關部門應該制定配套性政策,爲法律實施創造更有利的條件。
全國老齡辦副主任吳玉韶表示,重陽節與中秋節、端午節、清明節等傳統節日擁有同樣的文化價值,在民間具有廣泛影響力。“重陽節在歷史上本身就是敬老的節日,把它上升爲法定節日,是對其文化價值的彰顯。如果把這一天變爲法定假日,能更好地爲子女回家看望、陪伴父母提供便利。”吳玉韶說。
也有觀點認爲,放不放假與敬老愛老之間難以畫上等號。一些人提出質疑,老年節如果真放假,會有多少人真的陪伴在老人身旁?北京“的哥”劉煒也覺得,沒必要拿放不放假說事兒。“且不說放一天兩天的假究竟有多少實際作用,幹我們這一行的,還有那些在外打工的人,又有多少人能真正享受假期?”
“實際上,把帶薪休假制度落到實處,讓人們能夠自行安排假期,比爭論某一天該不該成爲法定假日更有現實意義。”80歲的徐植老人同樣認爲,一天的假期“意義不大”,爲了放假而拼湊出來的假期還會“人爲”製造交通擁堵、景區爆棚等問題。
對此,鄭功成表示,法定假日並不能解決全部問題,但至少能傳遞一個信號,強化社會的敬老尊老氛圍。“比如清明節實施小長假之後,回家祭奠祖先、掃墓的人不是越來越多了嗎?我們待逝者尚且如此,何況對於生者?”他說。
吳玉韶則提出,通過政策的調整引導,使敬老成爲全民的自覺行動,如借鑑其他國家的一些成功做法,把尊老敬老作爲擇業上學的考覈依據,在住房政策上鼓勵子女與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居住,探索建立家有病重老年人的職工享有照料假制度等。
無論老年節是否應該放假,尊敬孝敬老人都不是一日之事,更不是應景作秀。“這是每一位懂得感恩的人應當履行的義務。一句問候、一個擁抱、一碗熱湯麪,老人們也許就會滿足。放下手中的工作和口中的藉口,回家探望父母和老人吧,至少打電話問個好。”網友“張泉年”的話,發人深省。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