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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DNA,說起來很高級的一個事情,感覺它一般都是和基因工程,比如說還有遺傳技術這些事情相關。但是你知道什麼時候需要採集DNA嗎?
這個情況多種多樣,但是總的來說應該是一種非正常的情況下,就是不太好的事。比如說,孩兒他爹想看看孩兒是不是親生的;再比如說警方查案的時候,我們看那個警匪片兒裏面發現了一些頭髮、血跡蛛絲馬跡採集起來,跟犯罪嫌疑人比對DNA。這是DNA常用的地方。
可是不久前,山東濱州學院5000多名大學生接到學校通知,要求配合當地警方採集DNA信息,但他們至今都不清楚,學校和公安部門爲什麼要這麼做,以至於產生了各種不解和不安。
學生們認爲自己應該有知情權,而校方說是配合警方工作建立流動人口數據庫,警方則說是爲了偵破校園盜竊案。如此大規模DNA採集,到底事出何因?又是否對學生構成了侵權?
學生:頭一天的下午接到的短信,系裏說是公安局要採集什麼信息,具體也沒說明白,就讓我們第二天下午4點半之後去教室集合,採集血樣。
山東濱州學院部分學生們回憶,9月20號前後,他們收到第二天採集信息的短信通知,學生們提供的短信中寫着:"明天下午班級所有男生在1教107採集信息,公安局統一採集,無特殊情況不要缺席,不然以後得自己去公安局採集更麻煩。注意,所有男生,不要女生"等等內容。記者採訪瞭解到,濱州學院的多個系、院都通過短信、微信或口頭的方式把採集DNA信息事告訴了學生,這讓不少學生感到不解和不安。
學生:我們也對這個事很關心,不知道爲什麼。
學生:我們沒有接到通知說爲什麼。
記者:是必須要去嗎?
學生:學校命令嘛,能不執行嗎?
學生:光采集的男生,你要是採集信息的話,你應該男女生都有吧,再一個,你要是錄的話,全學校都應該錄吧。
學生們告訴記者,無論是當地公安機關還是學校,都沒有明確告知採集DNA的原因。
學生:領了個單子,然後填了填自己的基本信息,抽了點血,就回來了,到現在一直沒有消息。
記者:有沒有告訴你們爲什麼要去抽血?抽血是做什麼用的呢?
學生:沒有,這事我們問了,他們也沒說,現在一直沒有消息,什麼消息都沒有,感覺這個事很突然,很莫名其妙。
記者:到現在爲止,學校有沒有告訴你們採集血樣和上報信息是幹什麼用的?
學生:沒有。
因爲至今不明採血的原因,學生們開始了各種猜測。
學生:猜測就是又說是什麼在校外出事的,還有就是什麼女生新生出事的什麼的,反正具體他們很多種。
濱州學院宣傳部長張成華告訴記者,當地公安機關對學校的說法是要建立流動人口數據庫,濱州學院主要是配合警方的工作,並未明確告知學生可以自願。
張成華:濱城區公安分局,說要對流動人口建數據庫,我們屬於它的轄區,就配合他的工作,他來了一些人,對學生進行抽血。
記者:是必須要參加的嗎?
張成華:咱們是配合他的工作。
記者:學校發通知的時候,有沒有跟學生解釋是可以自願參加的?
張成華:沒說是自願。
關於採集信息的原因,濱州市公安局濱城分局的說法和濱州學院並不一致,他們的解釋是大量採集學生DNA和今年以來濱城區發生的多起學生宿舍盜竊案有關,而這類案件偵破起來難度較大。
濱州市濱城分局劉書凱:採集DNA這個事情是屬實的,確實採了。
記者:爲什麼要採集這麼多人?
劉書凱:就是因爲發生了多起學生宿舍盜竊案,涉及資產20餘萬元,從偵查的情況看,不排除內盜的嫌疑。因爲學校裏面的人員比較密集,案件偵破起來有一定難度。
濱城公安分局在回覆給記者電子郵件和短信中說:爲儘快偵破案件、有效維護高校秩序,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30條關於勘驗、檢查等方面的有關規定和案件排查工作需要,公安機關對高校內有關人羣進行了信息採集,被採集人數爲5000多人。公安機關有嚴格的規定和紀律,不會泄露個人信息。中國政法大學刑訴法專家洪道德認爲,濱城警方的做法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洪道德:我國《刑訴法》第130條規定,偵查機關、偵查人員只能向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根據偵查的需要可以採集身體上的一些信息,包括體液、皮屑等等採集DNA基因,這個是沒有問題的。但是我們一定要注意,這個條文明確規定採集的對象只能是,一是犯罪嫌疑人,二是被害人。我們現在討論的這個事件,一共有5000多人,很顯然這5000多人不可能都是這些盜竊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這就超出了130條規定的採集相關信息的對象了。以130條來解釋這麼大面積的採集個人DNA信息,這個說法肯定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洪道德還對濱城警方對被採集人的信息告知提出了自己的觀點。
洪道德:跟學校打招呼不等於跟學生打招呼,跟一個組織打招呼不等於跟一個要被抽血的對象打招呼,這是兩碼事,這是第一。第二,即使跟學校打了這個招呼,也跟他們這次要抽血的真實目的完全不一樣,他們還是撒了一個謊。這種打招呼必須要和個人打招呼,而且還要把你的真實原因和真實目的跟個人,跟要求配合的這個人還要講解清楚。
洪道德同時表示,我國刑訴法也沒有禁止公安、偵查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以外的其他人採集辦案所需要的一些相關信息採集,但法律沒有給偵查機關對於案外人強制提取血液的權利。
洪道德:法律沒有給偵查機關對於案外人強制提取血液的權利。所以這種情況下,只能夠請求對方配合,既然要請求對方配合,怎麼能夠不告訴對方做這件事的目的和原因是什麼呢?現在的實際做法是,他們根本沒有跟這些人直接打招呼,跟這些人解釋他們的需要,這些人在他們不知道自己這次抽血要用去幹什麼的情況下,被抽了血,被提取了他們個人的身體上的一些信息,這和強制提取應該說沒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別。這些都屬於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一些做法。
如此大規模的DNA集中採集背後是否還有其他的隱情呢?中國之聲將繼續關注。 (記者白宇)
(來源:中國廣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