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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北京10月14日訊(記者周亮)國土部較早前表示,將選擇“小產權房”問題相對突出的城市,開展“小產權房”試點清理工作,其目的旨在全面清理“小產權房”工作做好政策和制度的準備。然而“小產權房”其中存在的陷阱,早已昭然若揭。知名“維權人士”王海認爲,“小產權房”的陷阱法律風險首當其衝。
知名“維權人士”王海做客中國經濟網《我消費》欄目特別節目《王海熱線》“‘小產權房’之殤”專題訪談中國經濟網/發
王海在獨家做客中國經濟網《我消費》欄目特別節目《王海熱線》“‘小產權房’之殤”專題訪談時表示,購房者交易得不到保障,房屋隨時有可能被收回,比如說被產權人抵押銀行,銀行有可能把房子拿去拍賣。因爲無法辦理產權證,所以此類交易就存在着最嚴重的根本的風險。
王海進一步解釋稱,最大風險就是這個房子今天可以住,明天就被法院收走,或者被拆除了。因爲這個交易本身就不合法,沒法受到保障。所以壓根一點辦法沒有。就購房者而言,法律風險非常大。當然可以起訴開發商,無效合同,各自返還損失的賠償,但是開發商一般是有限責任公司,可能開發這個樓盤就解散了,沒有資產。通常,開發商所用的殼是假的,根本沒辦法去維護自己的權益,第一個風險是法律風險,第二個風險是質量風險。因爲“小產權房”一般沒有正式的規劃,審批的這些手續,竣工驗收,竣工備案,也都缺乏。同時,偷工減料或者說其他房屋質量問題,很難預防,或者說很難避免。
王海指出,之所以說“小產權房”其中存在很大的質量風險,便是將來在使用上的風險,最大難題在於不能和正常商品房一樣,成立業主委員會,自己聘請物業公司,對小區進行管理。因爲業主共有的這些對於配套設備、設施共有的權益,就很難得到保證。正常的商品房業主可以成立業委會,對於紅線範圍之內這些土地使用權,還有地上所有附着物,共有的配套設施,來行使物權,聘請物業公司進行管理,進行維護。小產權房就這方面的風險就很大。因爲本身房屋產權存在爭議,不受保護,所以你無法成立業委會,就不能換物業公司,有可能受到開發商前期物業永遠,或者說長期的盤剝。
現在城市當中,存在很多老舊的小區,也沒有一個所謂的物業公司或者叫業主委員會,這種問題是不是同樣也類似於小產權房,也會出現這樣那樣的維權的瓶頸?針對這一問題,王海告訴記者,老舊小區完全不一樣,老舊小區有權利可以成立業委會,有權利進行自制,而“小產權房”卻不能。只要老舊小區有人牽頭站出來,組織大加選出幾個居民代表,便可以成立自己所謂的業主委員會。一般是物業管理區域,只要業主願意,它就可以成立業主委員會,可以進行自制或者是更換物業公司獲得更好的這種服務。老舊小區可以這樣做,但是“小產權房”沒有辦法這樣做,而且“小產權房”居住風險還包括一些配套設備的更換問題上。
王海表示,由於“小產權房”沒有合法身份,只能說人家這個地,從簽署上來說,農村宅基地,或者農村建設用地,你作爲業主,首先你不是業主,你沒有這個產權證,你就沒有辦法成立業委會,沒有辦法更換物業公司,所以會永遠受到物業公司的盤剝。另外,小區的配套設施時間長了會壞,比如電梯或者其他的設施,有可能需要更換,但是這個就很麻煩,將來風險很大,比如說物業公司收不上錢物來怎麼辦,可能捲鋪蓋跑了,這種設施沒有。這個誰來組織,誰來更換,誰來掏錢,這個就成爲很大的問題,是否能夠正常居住,這也是沒有保障。
(來源: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