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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市內六區零售藥店經營面積要達到80平方米以上,如果經營中藥飲片,使用面積不得少於20平方米的獨立營業區域,同時要備有400種以上的中藥飲片,這是本市新制定的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檢查評定標準(暫行)中的規定。記者昨日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從今年6月1日起我國《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正式施行,本市根據該規範修訂了評定標準。
在2015年12月31日前,全市所有藥品零售企業都必須達到《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的要求,否則從2016年1月1日起不得繼續從事藥品經營活動。根據該標準,零售藥店的營業場所要與其藥品經營範圍、經營規模相適應,其中以居委會建制的零售藥店經營面積要達到60平方米以上,以村委會建制的零售藥店經營面積要達到40平方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