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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的情況有些特殊,O牌車不受單雙號限行,羣衆意見很大”,說到甘肅省也加入到取消O牌車的隊伍,甘肅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副總隊長賈忠平說,“這也是爲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加上近年來取消特權車的呼聲越來越多。”
運行18年O牌車終結
與職能部門的淡定不同,蘭州市民們卻有些驚訝,見慣了18年的特權車牌說取消就取消了。
賈忠平說,他所使用的O牌車也從此與普通車輛再無任何差別。
據他介紹,甘肅全省O號牌車一共4600輛。當時根據公安部關於啓用公安號牌的通知要求,1995年5月,甘肅省開始啓用公安專段號牌。
賈忠平坦言,多年來,甘O作爲一種特權車牌一直被老百姓所詬病。“原本應當規範遵守交通法規的執法人員反而成了交通違法的主力軍。一些特權車使用者特權思想嚴重,闖紅燈、壓黃線、逆行、亂停亂放、亂鳴喇叭、超速行駛。”
遇到這些情況,交警卻無法執法。原因是衆所周知的,交警執法隊一直隸屬於公安部門,“誰會拿自己開刀?”一位在交通一線多年的工作人員坦率地表示。
不再新增,老O牌自然淘汰
2004年上海市在全國較早取消O牌車。當年1月1日,全面取消“滬O”車牌後,街上再也見不到一輛掛着“O”字牌照的公安警務車。
與上海的處理方式有所不同,從10月1日起,甘肅省停止核發甘O號牌,不過仍保持現有的“O”字打頭的車輛,只是,“所有掛有甘O號牌的車輛將不再享有任何特權”。
賈忠平談到,爲避免專段號牌車輛轉檔、換髮屬地民用號牌過程中造成的浪費,已經核發的專段號牌將繼續使用,將其與普通民用號牌車輛同等對待。
從10月1日起,所有甘O車輛都按照蘭州市尾號限行的規定,執行尾號限行措施上路行駛。“同時,按照只減不增的原則,對原核發專段號牌的公安機關車輛,確因工作需要並符合《警車管理規定》的,換髮警車號牌。而對其他單位核發的專段號牌車輛,按照自願原則,願意轉爲屬地民用號牌的,辦理變更手續、收回專段號牌。”賈忠平說還有繼續使用的,車輛可使用至報廢爲止。
最初設計沒有特權
事實上,甘肅省取消O牌車的步伐正走在了天平的正中間。
繼2004年上海取消O牌車後,全國各省份也陸續取消。在此之前,全國31個省市區中,全面取消“O”牌的有上海、北京、天津、重慶、浙江、江蘇、陝西、河南、湖南、寧夏、吉林、安徽等15個省市。甘肅省的加入,讓全面取消O牌車的省份恰好過半。
“現在O牌車弊端盡顯,這與當時設置車牌時的初衷完全背道而馳。”湖北省公安廳交警隊一位負責人談到,O牌車是上世紀90年代開始使用的車段號,給公安系統專用。其實,這也是對上世紀80年代“GA牌”發放失控的一個糾正。“那時,GA牌從公安擴大到機關,甚至流入到社會。”
這位負責人談到,O牌最開始只是一個身份的標識,並沒有任何特權。“況且那時候,車輛不多,在整個車輛數量中所佔比重相當小。”
“那時,全國正處在興修公路的高峯時期,國家向所有車輛徵收公路養路費以彌補財政的不足”,這位負責人談到,從國家財政上來說,向O牌車收費,“無疑是政府部門把一個口袋裏的錢換到另外一個口袋”。
“加上公安是政府的強勢部門,所以當時就有一些文件規定,免除這些特殊車輛的公路養路費、車輛購置附加費。”這位負責人說,這算是O牌車特權滋生的第一階段。
政府投入公路修建,欠下了大筆貸款。2004年,爲收費還貸,國務院頒佈了《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定在非封閉式的收費公路的同一主線上,相鄰收費站的間距不得少於50公里。
“規定一出,很多人就開始鑽空子”,結果收費站遍地開花,“幾乎每隔50多公里就有一個收費站”。
“公安部門不願放權,交通管理部門也不願收這個錢”,最後,O牌就成了在高速和普通公路上的通行證。“那時的管理相當粗放,每個地方的O牌車的權限也不盡相同。比如在廣東、湖北、湖南,對所有的O牌車都不收取普通公路使用費用,而河南、陝西,只對本省的O牌車免費。”這位負責人談到,還有些省份甚至混亂到,本省的各地市之間O牌車是否收過路費完全取決於兩地市之間“關係”的好壞。“這到了O牌車的第二階段,也的確需要得到一些改變。”這位負責人談到。從這一年開始,取消O牌車的呼聲高漲起來。
“大改”受催促“小改”被質疑
就在2004年3月全國“兩會”上,有人大代表提交了題爲《取消“O”字頭汽車牌照》的建議,當時與會代表們一直叫好。在接下來的5年時間裏,也只有三四個省市區取消了O牌車,這一結果一直爲外界所詬病,“都認爲取消的步子太慢”。
“大改”受到催促,“小改”也被質疑。與全面取消“O”牌不同,對一些只是部分取消的“小改”省份,質疑的聲音越來越大。比如,內蒙古、山東在下轄部分市取消了“O”牌。而湖北、廣西則是回收除公安機關外其他單位的“O”牌。
原湖北省公安廳廳長吳永文在接受採訪時談到“小改”的弊端:2003年到2006年,湖北用三年時間,分批迴收除公安機關外的所有“鄂O”車牌。但這種“清理”很難徹底,後來,“鄂O”車牌被一些民警違規發放。
所以只有繼續“打補丁”,例如河北保定、秦皇島等地,採取過包括O牌車在內的所有公務用車貼上“公務用車”標識牌,亮明身份,標明車屬單位、監督電話,效果多不盡如人意。原因在於,很多人並不瞭解這項制度,雖然在一些娛樂場所、學校看到了“O”牌車,但不懂如何判斷是在執行公務還是公車私用。
在這個問題上,甘肅採取了折中的做法。賈忠平談到:“變更後,甘O號牌與普通民用車牌同等待遇,這樣也能夠接受羣衆監督,規範公車用途,使得特權不再,部分O牌車的過分行爲也得到監督。”
公安內部存在意見分歧
然而,在是否取消O牌車這件事上,爭議一直未停止過。湖北省公安廳交警隊一名負責人告訴記者:“在公安系統內部,意見也存在分歧”。
他告訴記者,有一些“取消”只是“換湯不換藥”,比如,西北某省雖然取消了O牌,但卻給當地的公車換上了特殊的“身份證”,新車牌均以特殊的新的字母組合開頭,系統內部人人都知道如何將這些車與普通社會車輛區別開來。
“但普通民衆就難以辨別。”同時,這位負責人談到,這也正是一些未取消O牌車地區的擔憂。“當大家都知道這輛車是公車的時候,用車人還會有所顧忌,違規時還有被抓拍的可能。如果是普通民用車牌,一般人想分辨也沒有辦法了。”
這種意見也得到不少人的支持。據報道,近年來網友們自發的“隨手拍”公車的行動,讓不少公車在私用時有所忌憚。
這位負責人也坦率地談到,近兩年來,雖然O牌還掛在車上,特別是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後,但出車“活動”大不如前。他說,現在下班後,根本就不敢開自己的O牌車上路。
解決權力濫用重點在用車規範
事實上,這好像陷入了“兩難”僵局。正如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說,取消“O”牌如同“撕標籤”;保持O牌,貼公車標識相當於“貼標籤”,各有利弊。撕標籤讓公衆發現公車私用的難度加大;貼標籤讓交警網開一面的可能性提高。不過問題的關鍵並不在於是“撕標籤”還是“貼標籤”,而在於如何制約公車背後的特權。
正如今年8月,湖南省交警部門曝光了當月違法車輛,其中違法數十次、上百次的公車大量存在,最多累計違法288次。交警表示,雖然取消了特權牌,但還是難管理。“儘管這些車被派了罰單,但最後都被內部消化了。”
“車牌號實際上只是個符號,特權車牌無論取消還是標明都不能解決權力的濫用,重點還是在用車的規範上。”摘了“O”字車牌,還須修修“裏子”,即制定具體的公車使用規定,不僅要定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還要公之於衆,接受羣衆監督。
廣西師範學院學者方邦超一語中的:或許,“政府權力自我約束和羣衆監督的路子,依然任重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