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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爲減輕職工工傷搶救期間單位和職工醫療費用墊付壓力,市人力社保局日前發佈《關於建立工傷認定及醫療費用結算快速辦理機制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工傷認定申請受理後需進行工傷調查的,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
《通知》規定,在工傷認定時限上,符合本《通知》規定人員範圍並具備規定條件,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已經受理用人單位提交的工傷認定申請且已進行預先調查的,一般應現場做出認定決定,最遲不超過3個工作日;受理後確需進行工傷調查的,人力社保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調查並做出認定決定,在認定決定書右上角加蓋“快速工傷認定”印章。
《通知》適用於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診斷患職業病後急需搶救治療,且在搶救治療期的前5日內日均醫療費用在1萬元以上的職工。職工所在單位屬於困難企業或職工家庭爲困難家庭的,可適當降低日均醫療費用標準。困難企業和困難家庭的認定標準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