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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爲發泄對前女友的不滿情緒,竟在酒後藉着酒勁來到起前女友住處,砸壞前女友的汽車,致使該男子不僅賠償了其前女友大量金錢,還被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被告人李某某,男。被砸車輛車主顧某系其前女友。2012年3月20日22時許,被告人李某某爲發泄對其前女友顧某的不滿情緒,酒後藉着酒勁來到其前女友顧某的居住地樓下,用攜帶的彈弓、摺疊刀等作案工具,將顧某停放在此的汽車玻璃、輪胎、反光鏡等處毀壞。過路羣衆看到後電話報警,公安民警趕到現場後將正在作案的被告人李某某抓獲。經鑑定:被毀車輛修復鑑定價格爲人民幣12636元。
案發後,被告人李某某賠償顧某各項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失費共計人民幣70000元,顧某對被告人李某某表示諒解,請求司法機關對被告人從輕處理。
經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李某某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免予刑事處罰。
檢察官在此提醒廣大市民,遇到感情問題要理性處理,選擇法律框架內的方法進行解決,切莫採用暴力、非法的手段,否則不僅無法有效解決問題,還可能使自己觸犯刑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