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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書記涉事村幹部已全免職
連雲港市贛榆縣城頭鎮一份城委發2013年32號文件《關於給予王長家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的決定》在10月13日下達,文件中說明,王長家於2013年8月23日起擔任城頭鎮官路村支部委員職務,“王長家因夏季秸稈禁燒期間家中有收割機,執勤時間較少,另外5名村幹部因此要求王長家請客吃飯,於是王長家於9月17日當晚請吃飯……飯後6人每人出了100元錢到青口鎮一家KTV要了一個80元包間唱歌,期間每人找了一名陪唱女,直至晚上11點離開。”“王長家作爲官路村村支部委員,中共黨員,違背社會道德,在羣衆中造成不良影響,嚴重損害黨員形象,爲了挽救本人,教育他人,嚴肅黨紀,經2013年10月13日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長家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據悉,在網絡上發現該事之後,贛榆縣紀委立即責成城頭鎮黨委政府以及紀檢部門對這一事件展開調查並迅速作出處分決定。
事件發生後,微博實名認證爲城頭鎮黨委書記的微博博主陸建國發布信息稱,“作爲城頭鎮黨委書記,就我鎮村幹部找陪唱女一事做幾點說明:涉事村幹部已全免職。黨委處分決定中審慎使用了陪唱女一詞,請大家給她們一點尊重。當事人都有家長,請網友勿傳播沒有處理過的圖片,避免傷及無辜。感謝媒體客觀公正的報道,我們將引以爲戒,加強幹部管理。”
(來源:遼瀋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