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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0月20日電(記者白瀛)新聞出版廣電總局20日通報,要求每年播出的新引進境外版權模式節目不得超過一個;每季度總局通過評議會擇優選擇一檔歌唱類選拔節目安排在黃金時段播出。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近日下發通知,確定明年上星綜合頻道調控政策。總局將對原創節目在節目備案、進入黃金時段、各類評優評獎等方面給予優先考慮,各電視上星綜合頻道每年播出的新引進境外版權模式節目不得超過1個,當年不得安排在19:30至22時之間播出。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新聞發言人說,根據通知規定,明年上星綜合頻道,新聞、經濟、文化、科教、生活服務、動畫和少兒、紀錄片、對農等公益性節目播出時長每週平均不少於30%。其中,平均每天6時至次日1時之間至少播出30分鐘的國產紀錄片;平均每天8時至21:30之間至少播出30分鐘的國產動畫或少兒節目。道德建設類節目需安排在6時至24時之間播出。
通知說,總局將對同質化、扎堆播出的各類節目進行宏觀調控:歌唱類選拔節目須報總局批准並嚴格管理,每季度總局通過評議會擇優選擇一檔節目安排在黃金時段播出,其餘不得安排在19:30時22:30之間播出。
總局還將對電視晚會進行調控,原則上重要節假日期間每日不超過3臺;對未經批准的電視晚會和節慶演出,不得安排播出和宣傳報道。
一段時間以來,以綜藝、公益、評論等形式出現的音樂節目開始“侵佔”熒屏。全國同類型的音樂類節目一度超過10檔。不少選秀節目儼然已經成爲作秀舞臺,已經難尋音樂本身的影子。
總局新聞發言人表示,明年上星綜合頻道調控政策制定過程中請觀衆、專家和業內人士參與了論證,最終目的是爲了更好地實現上星綜合頻道定位,使電視節目更加豐富多樣,滿足觀衆多樣化收視需求。
多家電視臺表示,新規更加明確了衛視傳播主流價值觀,提供豐富多樣精神文化產品的職責,同時對衛視良性競爭、節目創新將起到積極促進作用。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