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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1日,湖南省桂東縣人民檢察院決定對涉嫌強姦罪被逮捕的17歲少年陳某某變更爲取保候審。至此,一起頗受關注的嫌疑人和被害人都是未成年人在校生因“午夜奇遇”而演變爲強姦案的案件終於告一段落。
2013年8月16日晚零時許,犯罪嫌疑人陳某某(17歲)與郭某某(16歲)駕乘摩托車在桂東縣城閒逛,途中經過縣城羅宵廣場時,偶遇出來散心的胡某(14歲)與金某,陳某某便停車與其搭訕,雙方簡單介紹了各自情況,交流中,陳某某自稱“王強”,郭某某自稱“郭笑”,被害人胡某自稱“妮婷”,金某自稱“何昕雨”,聊天后,四人相約到三臺山公園及八面山廣場玩耍,直至凌晨3時許返回陳某某家中。
到家後,四人一起玩“開心大冒險”遊戲,進而商量以抽籤方式決定如何分配房間睡覺,通過抽籤得出陳某某與胡某同一房間,郭某與金某同一房間,隨後金某與郭某進入靠廚房一側的房間,陳某某與胡某則進入陳的房間。在房間時,陳某某與胡某先聊了會天,然後陳某某要胡某脫衣服,遭到胡某的拒絕,陳某某便叫郭某前來幫忙,胡某迫於兩人的威脅,答應自己脫衣服,郭某便離開了該房間;此時,陳某某的手機鬧鐘響起,陳某某趁機拿起電話假裝打電話叫人來強姦胡某的方式相威脅,胡某迫於威脅脫完衣服後,陳某某用自己的手機給胡某拍了裸照,並以此威脅其與自己發生性關係,若胡某不從,便將裸照發至網上,胡某迫於威脅,與犯罪嫌疑人陳某某發生了性關係。
2013年8月18日桂東縣公安局對此案立案偵查,2013年8月24日陳某某被刑事拘留,2013年9月6日,經桂東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陳某某被依法逮捕,2013年9月29日偵查終結並移送桂東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13年10月21日,經繼續羈押必要性審查程序,考慮到犯罪嫌疑人陳某某是未成年人,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悔罪表現較爲明顯,同時也得到了被害人諒解等因素,最後決定將陳某某取保候審。(通訊員陳應明鐘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