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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通過招拍掛取得土地開發權,最短只需83個工作日;大型綜合體、超高層建築可採取分段審批,分部核發施工許可證,可以大幅度減少企業投資的時間成本;土地入市前,多個政府部門先行對該地塊全面“解剖”,使投資人通過招拍掛拿到手的土地已經由“生”變“熟”……這些改變,在很多投資人眼裏簡直“不可想象”。但,這將變成現實。
此次優化投資項目審批流程,北京市採取了轉、減、調、並等四種做法,最終將實現政府職能從重審批、輕監管,向重法規、強服務轉變的目標。
【轉】
變管理爲服務
【減】
取消9項行政審批事項
變管理爲服務
主要是指轉變政府職能,在轉理念、轉職能和轉方式上實現新突破。
投資項目審批,是個系統性工程,一個項目通常有十數個部門、幾十個手續在辦。經過整個流程,多個部門合作後就容易出現流程繁雜、重複審批等弊病。
此次改革,北京市實現了對重點功能區內建設項目的政府服務工作,在“六高、四新”地區改革探索,對一個地塊內的能評、環評、交評和震評等進行綜合審批,審批結果由該地塊內不同建設項目共享。而在過去,政府部門是對同一地塊不同建設項目的能評、環評等事項單獨審批,新辦法實施後減少了不必要的重複審批。
又如對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和執行工作。北京市明確提出,規劃部門組織編制控規時,要加強多部門合作,將各部門審批內容可以納入控規的全部納入,後續將不再就控規中的同一內容重複審批。這一措施實施後,將可避免過去有些行業部門的審批內容在控規中體現得不充分、可以納入控規而沒有納入的情況。
此外,北京市還提出,將根據建設項目投資規模情況,對需要政府提供諮詢服務等項目,提前開展政策輔導。原來,企業從事建築方案設計時,往往要針對不同的審批事項,多次諮詢不同的政府部門,現在將實現由多部門集中綜合輔導,避免企業多跑路,費時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