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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80後”青年,長期打着“全媒體記者”、“意見領袖”的旗號,藉助其網上影響力,以進行“輿論監督”爲幌子,到處收集所謂負面信息,隨意誇大事實、惡意炒作、製造事端、造謠惑衆,以此相要挾,瘋狂敲詐勒索、非法斂財,成爲當地“談之色變”、“稱霸一方”的人物。近日,在全國公安機關集中打擊網絡有組織製造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中,湖南省衡陽市公安機關破獲格祺偉涉嫌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犯罪團伙案件,在格祺偉住所起獲一批用於作案的密拍密錄設備、假記者證等物品,並繳獲敲詐勒索既遂的一批名貴香菸和收款票據27張。據初步查證,受害對象涉及全國10多個省市的企事業單位和幹部羣衆,涉案金額達數百萬元。目前,格祺偉、張桓瑞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湖南衡陽市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格祺偉,本名周波,1984年出生,湖南省衡陽市祁東縣人,西南某大學新聞專業本科畢業。早年因對家庭和父母不滿等原因,自己更名改姓爲格祺偉。2004年大學畢業後,曾在多家網絡媒體和報社實習或臨時工作,後以自由撰稿人身份獲取稿費爲生活來源,自稱全媒體記者、自由撰稿人,在媒體圈小有名氣。2011年,格祺偉在其同夥張桓瑞(男,河北衡水人,時任現代消費導報社副社長)授意下,頂着現代消費導報網站“現代消費網”新聞中心副主任的頭銜非法從事“採訪報道”活動,並活躍於網絡,在騰訊、新浪等網站實名開設微博,通過參與炒作一系列網絡敏感熱點事件積聚人氣,粉絲超過70萬。
警方查明,2010年以來,格祺偉利用其在網絡上的影響力和在媒體圈的人脈關係,與少數媒體記者勾結,大量蒐集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幹部羣衆的所謂負面信息,長期以記者身份,打着“輿論監督”的旗號,以在網上曝光、進行負面炒作相要挾或以刪帖爲名,大肆進行敲詐勒索犯罪活動,金額動輒數萬、數十萬元。
2013年4月,格祺偉根據湖南某報社駐衡陽記者站記者匡某(另案處理)提供的線索,在“現代消費網”上發佈題爲“貧困縣違規承包工程欠鉅債賤賣土地給開發商抵債”的失實帖文,稱祁東縣人民政府未經合法手續,將一塊土地低價賣給衡陽某建築公司。帖文發佈後,格祺偉打電話給該建築公司老闆彭某,謊稱自己是湖南某報社駐衡陽記者站記者,網上帖文系其所發,要求與之見面商談“處理”此事,遭到彭某拒絕。後格祺偉繼續發帖進行負面炒作,並再次聯繫彭某要求見面。見面後,彭某質疑格的報道內容失實,格卻稱,“我在網上發佈正面報道沒人理會我,我報道這些負面新聞,大家立馬就會與我聯繫”,要求彭某企業出12萬元錢在湖南某報社做廣告“擺平”此事,否則繼續爆料。迫於壓力,彭某懷着“花錢消災”的心理,向格祺偉支付6萬元人民幣“廣告宣傳費”,但最終根本沒有做廣告。
2011年,衡陽某企業集團與一房地產公司在一塊土地上存在經濟糾紛,鑑於格祺偉在媒體圈和網絡上的巨大“能量”,該企業負責人慕名找到格祺偉,請其幫忙炒作此事,以施壓地方政府獲得土地賠償。格祺偉同意其請求,但表示需要一些運作費。此後,格在沒有調查覈實的情況下,故意歪曲事實、混淆是非,並以涉事雙方分別爲全國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的身份作爲“炒點”,在網上連續散佈“全國人大代表維權難祁東縣龍頭企業的土地被房地產老闆強佔”“衡陽國省代表之爭”等多條內容聳人聽聞的信息,施壓當地政府和房地產商,引起各大網站大量轉載和一些傳統媒體跟進報道,給該房地產公司聲譽造成極大影響,不少合作企業因此質疑、暫停與該公司的合作項目。在此過程中,格祺偉分三次從委託企業負責人處索要到“運作費”人民幣20萬元。
警方進一步偵查發現,格祺偉還涉嫌夥同犯罪嫌疑人張桓瑞等人組成敲詐勒索犯罪團伙。該犯罪團伙內部分工明確,先安排線人運用錄音、密拍等非法調查類手段收集全國各地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的負面信息,由格祺偉負責寫稿,再以要在網上發佈或幫助刪帖爲要挾實施敲詐。目前警方已查實該團伙實施敲詐勒索案件16起。據瞭解,該犯罪團伙之所以拉上格祺偉入夥,主要就是看中了格祺偉的“文筆”好,能抓住爆料線索中的“炒點”,加之其在網上和“圈內”的影響力,稿件署上格祺偉的名字,敲詐勒索的威懾力更大、成功率更高。如2012年11月,根據線人的爆料,犯罪嫌疑人張桓瑞安排格祺偉在現代消費網上發表一篇反映杭州餘杭區某局違規建辦公樓的署名報道。幾天後,張桓瑞安排格祺偉等人到杭州餘杭區對該報道所涉單位“採訪”,以“覈實”網帖所寫內容爲由向該單位施加壓力。該局被迫以“廣告費”名義支付給張桓瑞等人20萬元。
據辦案民警介紹,格祺偉實施敲詐勒索行爲已形成了固定“套路”:在網上看到或通過爆料人得到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負面信息後,直接打電話或發短信給當事方,告知他所掌握的“事實”,要求對方主動聯繫他,並明確告訴對方自己就是大名鼎鼎的“格祺偉”,做過很多有影響力的“報道”,如果此事由他“報道”出去,後果會很嚴重。當事方迫於壓力聯繫格祺偉後,格祺偉就會主動提出花錢擺平此事。如果當事方不理會,他便撰寫帖文在網上大肆散佈,再以幫助“刪帖”爲名索要錢財。爲掩人耳目,格祺偉還經常要求當事方到指定媒體做“宣傳廣告”,他從中提成,獲取非法所得。
此外,爲增加其名氣、擴大影響力,便於進一步斂財,格祺偉多次在網上發佈內容嚴重失實帖文、散佈虛假信息,造謠惑衆、無端生事。如蓄意製造傳播衡陽市石鼓區政府請200餘名黑社會強拆民居、長沙湘雅醫院出動80餘名保安對死者家屬圍毆、湖南衡東交警打人遭千人圍堵掀翻警車、祁東一中校長暴毆學生等謠言,故意煽動羣衆的不滿情緒,嚴重詆譭了當地黨委政府形象,嚴重擾亂了當地社會秩序,嚴重影響了當地經濟社會發展。
記者採訪中瞭解到,格祺偉在當地橫行無忌、稱霸一方,宣稱“誰都要給我格祺偉面子,不然就搞一搞他”,許多黨政機關幹部、企業高管、社會知名人士以及普通羣衆都深受其害,一些幹部羣衆甚至“談格色變”。其曾多次在數人在場的情況下毫不避諱地索取、收受敲詐的錢款,經常以掌握負面信息爲由威脅、“綁架”少數黨政部門負責人爲其打招呼、批條子,謀求更大非法經濟利益,甚至還試圖插手黨政機關人事調整、項目審批等。格祺偉落網後,在衡陽當地引起極大反響,幹部羣衆紛紛打電話、發短信相告,連稱大快人心,讚揚公安機關爲老百姓“除了一害”。
一個長相“陽光帥氣”的青年,又是大學新聞專業畢業生,還被許多人評價很聰明、文筆好,本可以有所作爲,格祺偉卻因個人私慾膨脹,爲光鮮的“名”和物質的“利”,屢屢突破法律的底線,走上了違法犯罪道路。失去自由後,格祺偉痛哭流涕、悔恨不已,親筆寫下了告網友書:“當知名度的提升,我內心慾望也開始膨脹。在人生價值觀的取捨上,我走了歪路,未能更好地去正確面對,反而利用自己的影響力、用錯誤的方式去謀取不正當的利益。”“作爲擁有數十萬粉絲聽衆的所謂微博大號、意見領袖,卻沒能更好把握自己,去傳播發布更多的正能量,而是僅憑一些並不嚴謹的信息來源,在未做更爲細緻的調查後就肆意傳播發布,這種行爲給社會及輿論都帶來了極其負面的影響”。“互聯網的‘遊戲規則’首要前提就是必須要嚴格地遵紀守法,然而今天的我並未能做到,甚至在一條錯誤的路上行走了很久。作爲一個父親,我感到愧對自己的孩子,因爲自己的違法行爲未能做好他的人生榜樣;作爲一個互聯網上略有名氣的人,我愧對擁有數十萬粉絲的這個‘意見領袖’稱號,因爲我根本未能正確面對和把握自己,使自己成了現實的負面典型。”
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