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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微信”堪稱“交友利器”。“查看附近的人”可在幾秒內搜索到1000米以內的微信用戶,而“搖一搖”則可迅速找到在同一時刻搖晃手機的用戶。這一神奇功能爲許多少男少女帶來了不少交友樂趣。凡事有利亦有弊。“微信”也成爲不法分子獲取被害人信息、騙取被害人信任,實施違法犯罪行爲的新工具。今年以來,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轄區有關區縣法院就審理利用“微信”、“陌陌”等手機交友軟件實施犯罪的刑事案件17件,案由包括強姦、搶劫、盜竊、詐騙、非法拘禁等,被害人均爲年輕女性,其中3人是未成年人。
2013年3月15日21時,被告人孫某用於某的假名約通過微信認識的女子龔某在北辰區宜白路相見。見面後,孫駕車將龔拉至河北區宜美道與宜廉路交口附近,將龔騙下車後,開車離開現場,將龔放在汽車內的挎包搶走,內有iphone4手機一部、黃金戒指兩個及銀行卡等物品。同月25日19時,孫某如法炮製,用於某的假名約通過微信認識的女子楊某在河東區第七中學附近相見,後將被害人楊某放在汽車內的手包搶走,內有人民幣1000餘元及身份證、銀行卡等物。更爲可恨的是,3月24日22時,孫某在東麗區某偏僻地段,以刀、電棍威脅,在車裏將通過微信騙來的被害女強姦,並搶走其黑色蘋果手機一部及人民幣若干。後孫某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
辦案法官提醒:廣大青年男女在享受手機交友軟件帶來便捷的同時,應充分意識到網絡的虛擬性特點,積極預防潛在的隱患和風險,防止“雙刃劍”傷己害人。本報記者 趙榮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