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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女子經朋友介紹參加相親,後因條件不符回絕了相親對象。誰知相親男子卻對女子一見鍾情,竟採取犯罪手段迫使女子同意。日前,該名男子因強姦罪被靜海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靜海縣張小姐雖已三十出頭,卻仍舊單身。家人朋友都爲此到處張羅。不久前經過朋友介紹張小姐與男子趙某見面相親。交談過程中,張小姐發現對方與自己在性格等方面多有不合,於是在事後通過朋友回絕了趙某。趙某卻對張小姐一見鍾情,開始採用送花、寫情書、甚至是“下班路上堵”的方式想方設法靠近張小姐。幾個月下來,雖然趙某用盡各種花樣,張小姐依舊對此不爲所動。張小姐的冷漠讓趙某心痛不已。
今年3月,張小姐接到趙某電話,稱再找張小姐最後一次談心,從此不再糾纏。張小姐一時心軟答應了趙某。當晚,張小姐坐上趙某的車後,趙某一言未發,迅速發動汽車。很快,車開到了一處僻靜的地方。張小姐剛想問個究竟,便被趙某掐住脖子一頓拳打腳踢,並在隨後慘遭強姦。事後張小姐向警方報警,警方根據線索立即抓捕了趙某。趙某本想着靠此方法迫使張小姐同意,然而等待他的卻是鐵鎖牢房。
檢察官提示:當前社會上各類相親活動和相親節目鋪天蓋地,人們在相親活動中,一方面應在相親前對對方情況進行基本的瞭解,避免像張小姐一樣引火燒身;一方面對於結果應保持理性心態,切莫做出違反法律的行爲。(通訊員陶夢輝孫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