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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廣州一名老闆因參加“天價練膽培訓班”而溺亡,25日下午,廣州番禺區法院依法對三名被告劉某康、胡某偉、李某羣過失致人死亡一案進行公開宣判,培訓班導師和涉案學員分別獲刑一年半至三年。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5月17日,被害人黃某平參加一期由廣州某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舉辦的“豐盛人生”培訓班。培訓班內容涉及人生勵志、情緒管理、企業管理等方面,每名學員收費高達3萬元。37歲僅有中專學歷的被告人劉某康是培訓班的講課導師。
2013年5月18日晚上10時30分,被告人劉某康在番禺區某度假村游泳池主講“情緒管理”課時,提出通過在水中閉氣來戰勝恐懼的訓練項目,被害人黃某平表示願意體驗。劉某康在泳池邊上負責指揮,學員胡某偉、李某羣等人將黃某平多次按入、拉出水面,後致其死亡。經法醫鑑定,黃某平因溺水機械性窒息死亡。
案發後,被告人劉某康、胡某偉、李某羣一方賠償被害人家屬共計人民幣105萬元。
番禺區法院認爲,被告人劉某康、胡某偉、李某羣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胡某偉、李某羣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劉某康、胡某偉、李某羣有參與對被害人實施搶救,且已賠償被害人家屬的經濟損失並取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因此對三名被告人均可酌情從輕處罰。
昨日下午,番禺區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劉某康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判處被告人胡某偉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判決李某羣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記者凌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