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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西寧10月26日電(記者龐書緯)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出臺《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重拳出擊嚴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消息傳來,記者“初聞涕淚滿衣裳”:有朝一日,大約可以不用擔心校園中形形色色的“色狼老師”“禽獸官員”了吧。
最近幾年,各地屢屢爆出在校教師、國家公職人員猥褻幼童案,讓記者感到莫名驚詫與憤怒。綜觀類似案件,大多發生在相對偏遠、條件艱苦的鄉村學校,而受害者中農村留守兒童佔相當比例。
不容否認的是,隨着城鎮化進程的加速,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和成長,已成爲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特別是由於農村適齡入學兒童的減少,鄉村學校的辦學規模總體在萎縮,有些甚至被撤併。據記者採訪和媒體報道,在碩果僅存的鄉村學校中,規章制度往往不健全,管理人員大多非專業,特別是教師的流動性很大,這無疑給個別“色狼老師”“禽獸官員”的存在提供了土壤。
通讀《意見》,記者欣喜地發現,其中有相當篇幅規定辦案過程中避免對被害人造成“二次傷害”、爲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加大民事賠償和司法救助力度等方面。在記者看來,這恰恰是“以人爲本”原則的集中體現。畢竟,就個別不幸的未成年人而言,如何走出陰影、健康成長,纔是我們真正的期望。
保護未成年人免遭侵害,剛性法規固然能斬斷伸向未成年的“黑手”,但潤物無聲的柔性關懷纔是滋潤、淨化青少年成長環境的陽光雨露。“千里之行,始於足下”,《意見》的出臺讓人欣喜,但如何形成對青少年的“立體保護”,我們要探索的還有很多。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