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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閩侯縣四中女教師林鑫今天向媒體爆料稱,因父母家拆遷的事,她和同樣是教師的丈夫被抽調到拆遷辦工作,隨後又被停課至今達40多天。
中國青年報記者今天在微博上看到兩份被轉發的紅頭文件,部分證實了林鑫的說法。
第一份是今年8月13日中共閩侯縣委組織部發給縣教育局的通知:“因徵遷工作需要,經縣政府領導同意,抽調閩侯一中張興發、閩侯四中林鑫兩位同志到上街鎮協助開展房屋拆遷工作”,並要求二人“於2013年8月15日(星期四)9:00到上街鎮黨政辦報到”。這份蓋有組織部公章的文件還抄送給了縣委書記、縣長。
第二份文件是8月30日閩侯縣上街鎮人民政府給閩侯縣教工委的報告:“爲了推進陽光地產項目和諧拆遷,保障項目建設,我鎮已請求縣政府抽調林鑫、張興發、陳志東參加上街村林木祥戶房屋拆遷,縣組織部也已發文通知上述三人於8月15日到我鎮報到,協助徵遷工作。經我鎮多次通知,林鑫、張興發兩人才於8月19日下午到我鎮,我鎮工作人員與其商談工作情況,但兩人拒不配合,且態度惡劣,至今不來報到。現請求貴委督促林鑫、張興發儘快到我鎮協助徵遷工作。”
林鑫告訴記者,在上述兩份文件中提到的張興發、陳志東分別是她的丈夫(閩侯一中教師)和舅舅(閩侯縣上街供電所工作人員)。爲避免丈夫受牽連,她選擇與丈夫離婚。
然而,噩夢還在後頭。“今年9月初新學年開學後,我只上了一週課,就被校長叫去談話,以那兩個文件爲由通知我停課,讓我到上街鎮去上班協助拆遷。當我問及停課期間福利待遇、績效考覈及何時復課等相關事宜時,校長表示一概不知。”林鑫說。
9月12日,她以“閩侯四中校長肖金旺隨意對老師停課”爲題給“省長信箱”寫了投訴信。信中說,8月15日,當她接到學校通知,讓他們夫妻倆到上街報到協助拆除其父母的房屋後,“我們就給閩侯縣組織部回函,告知他們這種既違法又違背倫理道德,且與專業不對口的工作,我們無法勝任。他們如對我父母的房子有異議,可以請相關職能部門依法辦事。到目前爲止,沒有任何政府的拆遷部門找過我的父母,沒有見到過拆遷公告、紅線圖及相關文件。只是從2013年3月起,不斷有社會勢力到我父母家以威逼的方式欲低價購買我父母的房子。
在談不妥的情況下,對我父母家斷電斷水,圍堵道路,挖空地基,現在居然使我慘遭株連,剝奪我作爲人民教師的授課權。在2008年,我就已出嫁。我孃家的事應找我父母商量。現在,學校開學了,我懇求領導介入調查,恢復我上課。”這封投訴信最終轉到了閩侯縣教育局,但至今未見答覆。
今天晚上,閩侯縣委宣傳部就此事給要求採訪的媒體發來說明函。函件稱,2013年6月17日,閩侯縣上街鎮上街村部分羣衆來信舉報該村林木祥違法佔地建房,要求予以拆除。“考慮到林木祥的女兒林鑫、女婿張興發系我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分別在縣四中、縣一中任教,有較高的文化素質和政策法規水平,爲做好清違對象思想工作,動員其自行拆除違建,儘量減少清違對象自身損失,上街鎮政府向縣裏請求通知其女兒林鑫、女婿張興發夫婦回來協助做好工作。根據清違工作要求,縣委組織部於8月13日書面通知縣教育局,通知林鑫、張興發兩位同志在暑假期間到上街鎮協助做好拆除違建的思想動員工作。暑期結束後,思想動員工作未取得成效,林鑫、張興發兩位同志根據學校通知回校正常上班。”
針對閩侯縣委宣傳部與林鑫說法不一之處,記者電話採訪了閩侯四中校長肖金旺。肖起先表示,“我們不可能停她的課”。當記者告知林鑫有和他的談話錄音時,他改口稱,考慮到林身體不好,經常暈倒,又要回老家做父母思想工作,所以安排她“負責簽到點名”。
據林鑫告知,今天下午她接到校方電話,通知她明天恢復上課。另悉,她父母家的房屋已於10月15日被上街鎮強制拆除。
記者注意到,林鑫並非閩侯縣第一個因爲父母家拆遷受牽連的教師。2006年11月23日,中國青年報曾披露了閩侯縣三中一女教師因爲公婆家房屋拆遷未果而被突然“借用”到偏遠農村中學工作的事。(記者陳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