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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閱讀
我國司法改革一面面臨着部分法院案多人少、人才流失的困境,一面又承受着民衆要求依法辦案、提高審判效率的急切期望。最高法新近出臺的綱領性意見,將指導今後一個時期人民法院的工作,爲突破司法困局規劃了路線圖。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關於切實踐行司法爲民大力加強公正司法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宣示了新時期人民法院的工作主線。
強調司法爲民要在細節中體現
“一個笑臉、一句問候、一杯熱水,往往會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司法爲民更多還是要在細節中體現出來。”最高法研究室主任胡云騰說,《意見》重點強調了窗口建設中的司法作風問題。
過程要親民,結果也要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貼近人民羣衆的公平正義觀念。《意見》提出,各級法院和廣大法官必須切實尊重人民羣衆對司法公正的普遍認知和共同感受,“注重司法審判工作與社會生活的融合。”最高法新聞發言人孫軍工這樣總結。
讓當事人打一場明明白白的官司,必須要有流程保障。爲此,《意見》規定裁判文書要認真對待、全面迴應當事人提出的主張和意見,具體說明採納或不採納的理由和依據。
更接地氣的一個表現,是強化對當事人的訴訟指導與幫助。《意見》提出:注意爲當事人特別是沒有委託律師辯護、代理的當事人蔘與訴訟提供必要的程序性指導和幫助。防止訴訟專業化、規範化脫離國情,超越實際。
“《意見》提出了進一步降低當事人訴訟成本的兩個路徑:一是積極引導當事人理性選擇訴訟成本低、負面作用小的訴訟程序。二是推動司法救助納入社會救助制度體系,努力讓有理無錢的當事人打得起官司。”孫軍工說。
健全錯案問責機制,完善審判質量評估體系
司法公正也是司法改革的關鍵詞之一。首要的難題,就是如何避免冤假錯案。
“冤假錯案是司法公信的大敵。”胡云騰說,《意見》要求明確錯案的認定標準;健全錯案的分析和問責機制,完善錯案分析和問責的相關程序,最大限度地避免冤假錯案。
《意見》的理念正在逐步變爲實舉。胡云騰透露,今年7月中央政法委出臺首個防止冤假錯案的指導意見後,最高法已組織專人起草了關於防範刑事冤假錯案工作機制的意見。值得期待的是,這份意見正在修改論證,近期即將發佈。
爲了提高結案率而突擊結案的“草率司法”,更威脅着司法公正的最終確立。完善審判質量評估體系成爲《意見》的要求,合理設定各種評估指標及其權重,避免片面、孤立地追求某些單項評價指標。
在司法改革方面,《意見》要求推動中央實行區域差異化對待,優先對中西部落後地區的人民法院審判業務經費進行高比例乃至全額保障。
利用微博等迴應社會關切,完善法官逐級遴選機制
“司法公信力不高仍是客觀存在的問題。”孫軍工所坦陳的現實,也是《意見》的核心落點之一。
“《意見》在司法公開方面提出一系列新的措施。最核心的,一個是深入推進審判公開的制度化建設。另一個是建立健全司法與社會溝通的平臺。”胡云騰介紹。
不少法院微博直播庭審的趨勢在《意見》中也得以體現:對審判公開的範圍、內容、對象、時間、程序、方式等作出明確規定,強調高度重視網絡、微博、微信等現代信息技術和方式,有針對性地迴應社會公衆的關切和疑惑。
據瞭解,除進一步做好自覺接受監督和加強與理論界交流外,《意見》重點從發揮人民陪審員和律師的作用兩個方面加強司法民主。
“《意見》提出,2—3年內實現人民陪審員數量翻一番的‘倍增計劃’。切實保障律師在審判過程中依法履行職責,保障律師依法行使閱卷、質證、辯護等訴訟權利,認真對待並全面迴應律師對案件處理的主張和意見。”孫軍工說。
《意見》還提出,進一步規範法官與律師的關係,在訴訟活動中各司其職、彼此尊重、互相監督。逐步推進法官選任制度改革,完善並落實法官逐級遴選機制,注重從律師羣體及其他法律實務部門且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選拔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