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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面向市民徵集意見以來,得到了廣泛關注,日前,《預案》正式發佈。10月31日,記者從市環保局瞭解到,預案根據市民意見做了修改,條文更加細化,對信息的發佈渠道和內容做出了明確要求,並將加大查處力度,增加了強制性措施。
相較於《預案徵集意見稿》,《預案》對於重污染天氣的預警做了更加明確的規定,預警信息內容包括重污染天氣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預警等級、主要污染物濃度範圍等。預警信息的發佈除利用媒體向公衆發佈預警信息、建議性和健康防護措施外,還將通過已建立的18個單位和16個區縣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聯絡網,以文件傳真的方式發佈預警信息。各責任部門和各區縣人民政府接到預警信息後,立即通知管轄範圍內的各單位及工業企業、各類施工工地啓動應急響應。同時,將通過手機短信平臺發佈預警信息,通知各責任部門、各區縣人民政府以及重點工業企業和各類施工工地啓動應急響應。
在強制性措施方面,《預案》也更加細化,如Ⅲ級響應措施中的強制措施中,《預案徵集意見稿》提到,“停止所有建築、拆房、市政、道路、水利、綠化、電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中心城區每日機掃,隔日水洗1次;中心城區以外區縣人民政府所在地主要道路每日清掃保潔1次。”《預案》中,更加明確了土石方作業的內容,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停止建築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停止工程渣土運輸。中心城區每日機掃,隔日水洗1次的規定也變爲每日機掃、水洗1次,增加了清潔的頻率。
此外,《預案》中增加了對企業的監察力度,其中明確規定,啓動Ⅲ級響應和啓動Ⅱ級響應的情況下,本市將加大巡查力度,對排放大氣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的企業需立即停止超標排放。(見習記者 朱瀟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