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最近,針對《柳葉刀》上一篇學術文章存在的擅自使用其他科研人員研究數據問題,在中國疾控中心協調下,這本世界最權威的專業醫學科學期刊增補了19位作者的署名,並做出了《更正》。學術成果是誰的就是誰的,必須區分明白,不可相混,更不可盜用。學術領域如此,公與私其實也是如此。
南宋詩人周紫芝在《竹坡詩話》中記載:李氏家族有一人爲官廉潔,公私分明。一天,他正在燭光下辦理公務,有人送來一封家書。他當即滅掉公家的蠟燭,點燃自家的蠟燭。因爲在他看來,公與私之間不能越雷池半步。這在今天看來有點匪夷所思,但其折射的公與私的嚴格區分仍然值得深思。
“苟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在古人看來,廉與貪之間的界線,就是公與私之間的紅線。大凡清廉的官員,皆把以權謀私看作是極大的恥辱,悚然自惕。比如,“一錢太守”劉寵,從百姓臨別贈送的許多錢中挑選一個留作紀念;“二不尚書”範景文,門上大書“不受囑、不受饋”以明心跡;“三湯道臺”湯斌,三年爲政,每日三餐以豆腐湯作餚;“四知先生”楊震,以“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拒禮;“五代清郎”袁聿修,爲官五個朝代,連一升酒的饋贈都沒有接受過。
對於黨員幹部來說,衡量黨性強弱的一個重要尺子就是公、私二字。儘管黨員幹部也有自己的基本權益和基本需求,但這不能同私心、私利、私慾混爲一談。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強調的,作爲黨的幹部,就是要講大公無私、公私分明、先公後私、公而忘私。
公者千古,私者一時。歷史不僅記住了無數共產黨人的豐功偉績,也銘刻着他們心底無私天地寬的光輝事蹟。毛澤東同志爲中國革命犧牲了六位親人,卻幾次拒絕爲親屬安排工作,甚至連女兒上學也不準用公車接送,真正做到了“戀親,但不爲親徇私;念舊,但不爲舊謀利;濟親,但不以公濟私”。周恩來同志理髮、招待客人、到老百姓家吃飯,都是自掏腰包,還專門定了《十條家規》來嚴格要求親屬。
在有的人看來,用公車辦一次私事、花公款請一回朋友、借公權爲親朋安排一份工作,是人之常情,用不着大驚小怪。殊不知,拿一分錢財,就降低一分威信;破一次規矩,就留下一個污點;謀一次私利,就失去一片人心。“千丈之堤,以螻蟻之穴潰;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煙焚”。多少不正之風就是在習以爲常中蔓延,在見怪不怪中逞威。鄧小平同志早就告誡:“要公私分明,不拿原則換人情。”個人與公家彼此不分、人情與原則攪和一起,往往就是導致腐敗的重要誘因。
“見小利,不能立大功;存私心,不能謀公事。”對於黨員幹部來說,形形色色的考驗和誘惑橫亙於前,很容易“一次做讓步,次次守不住”。所以,面對“小腐敗”絕不能掉以輕心,遇到“潛規則”絕不能隨波逐流,碰上“人情禮”絕不能欣然笑納。須知,“貪不在多,一二非分錢,便如千百萬”。只有心存敬畏,手持戒尺,永遠保持“趕考狀態”,“有所行,有所止;有所爲,有所戒”,才能不爲私慾所動,不爲私情所困,不爲私利所惑,永葆共產黨人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