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沿街的窗戶被改裝,當成做生意的門臉。有的甚至拆改了兩三次,樓上居民擔心房子這樣被折騰難以承受。
“樓下窗戶被做買賣的改成門臉了,這麼折騰來折騰去,住在樓上太害怕了。”市民劉女士向記者反映。昨天上午,記者來到西湖道與白堤路交口附近,在南豐裏小區沿街一側看到,居民樓一樓窗戶一側掛着各樣燈箱、招牌,近30個窗口裏擺着吃的、穿的、用的一應俱全,成了購物“一條街”。其中,大部分是由居民樓內一米見方的窗戶改裝而成,不過一家食品店把原來的窗戶又挖了一截下去,改裝成了門臉,還安裝了兩扇玻璃門。
在馬路對過平湖西里小區一樓下面,一家通訊設備店把原來的窗戶擴充了近一倍,改裝成門臉,還修了兩級臺階。記者調查發現,沿街的南豐裏、平湖西里兩個小區就有七八家小店將窗戶改裝成了門臉。
記者走進一家食品店,面積不過四五平方米,裏面擺着貨櫃等,裏屋還有操作間。小店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小店纔開了不久,之前是賣別的東西的,如今的老闆把小店租過來後又進行了裝修,把窗戶改成門臉也是爲了給市民提供方便。
市民方便了,可樓上的居民卻害怕了。劉女士告訴記者,近幾年小區一樓窗口陸續成了小店,裝修時拆改砸牆,十分吵鬧,買東西的市民把車亂停亂放還經常堵路,早晚高峯期進出小區十分困難。之前治理了幾次,把窗口堵住了,可最近幾個月來,又有人把窗口拆開了,甚至還把窗口改成門臉。“牆體這麼折騰,住在樓上心驚膽戰的。”劉女士說。
相關部門已有整改計劃近期將聯合行動
記者將情況反映給南開區房管局,工作人員表示,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禁止在住宅樓房外檐上增設門窗、拆窗改門或者擴大原有門窗尺寸,禁止拆改住宅樓房或者與其結構垂直連體的非住宅房屋的基礎、牆體、樑、柱、樓板等承重結構。同時禁止將住宅樓房中的部分住宅房屋改爲生產、餐飲、娛樂、洗浴等經營性用房,違反這些規定的,將由相關房管部門查處,限期改正,並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
房管局已經對相關情況進行了摸底調查,近期將與街道、綜合執法部門等聯合行動,對違規行爲進行治理。(記者王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