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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1月4日電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消息,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3〕99號,以下簡稱《意見》)。日前,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副局長、國家煤礦安監局局長付建華就《意見》出臺的背景意義、主要內容做出解答。
付建華指出,近年來,全國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但煤礦事故總量仍然偏大,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新要求和煤礦安全生產的現實形勢,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黨組和局長楊棟樑在今年年初組織研究出臺了《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進一步明確了煤礦礦長的責任。
同時,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就煤礦關閉退出、安全准入、瓦斯治理、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勞動用工管理、“四化”建設、應急救援等七個影響煤礦安全生產的深層次問題進行了專題調研,並在調研基礎上提出了七項治本攻堅舉措,提交國務院安委會徵求意見。我們在與國務院應急辦、相關部委,以及重點產煤地區反覆研究、多次溝通,並請示國務院同意後,以國辦文件印發施行。
付建華稱,當前煤礦安全工作主要存在四個方面的問題:第一,煤炭產業結構不合理,小煤礦數量多、產能小、事故多。第二,煤炭工業發展方式仍然較爲落後。第三,煤礦主體責任落實存在較大差距。第四,煤礦工人素質較低,合法權益沒有根本保障。
付建華介紹了《意見》的主要內容。《意見》共分七章,提出了20餘條新的規定。一是加快落後小煤礦關閉退出。明確了具體的關閉對象、支持政策和目標任務。二是嚴格煤礦安全准入。從嚴格項目覈准和能力覈定、嚴格生產工藝和設備准入、嚴格煤礦企業和管理人員准入等三個方面明確了具體標準和措施。三是深化煤礦瓦斯綜合治理。重申加強瓦斯管理的具體要求;進一步嚴格瓦斯防治能力評估,明確要求提高評估標準、落實評估責任。四是全面普查煤礦隱蔽致災因素。要求強制查明隱蔽致災因素,未查明的,不得劃定礦區範圍、不得繼續建設和生產;建立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機制,小煤礦集中的礦區,由地方人民政府組織進行區域性水害普查治理。五是大力推進煤礦“四化”建設。加快推進小煤礦機械化建設;大力推進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和自動化、信息化建設。六是強化煤礦礦長責任和勞動用工管理。嚴格落實煤礦礦長責任制度,強制執行《七條規定》;規定煤礦所有從業人員必須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提高煤礦工人素質。七是提升煤礦安全監管和應急救援科學化水平。
付建華指出,2015年底全國關閉2000處以上小煤礦的目標,是在明確關閉對象的基礎上提出來的,是切合實際、必須實現的。
《意見》第一條就明確了關閉對象:重點關閉9萬噸/年及以下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加快關閉9萬噸/年及以下煤與瓦斯突出等災害嚴重的煤礦,堅決關閉發生較大及以上責任事故的9萬噸/年及以下的煤礦。
付建華說,全國目前共有年產9萬噸及以下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513處,年產能3000萬噸左右,僅佔全國煤炭產量的0.82%。2011年,此類礦井共發生較大以上事故15起、死亡148人,佔到小煤礦較大以上事故死亡人數的38.5%。2012年在停產評估的情況下,仍然發生較大以上煤與瓦斯突出事故8起、死亡55人。
全國有年產9萬噸及以下的小煤礦7501處(含年產9萬噸及以下煤與瓦斯突出礦井513處),加上關閉對象中明確的煤礦生產動態過程中應予關閉的礦井,全國到2015年底關閉2000處以上小煤礦的目標,是切合實際且能夠實現的。
付建華指出,《意見》對嚴格安全准入提出要求。《意見》要求,一是提高新建礦井的設計生產規模標準。二是煤礦企業必須具備相應的災害防治能力。三是制定和提高煤礦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准入標準。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