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新網11月6日電教育部日前發佈《關於實施全國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見》。《意見》明確,各地要將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作爲教師資格認定、資格定期註冊、職務(職稱)評聘和考覈獎勵等的必備條件,列入中小學辦學水平評估和校長考評的指標體系。
《意見》指出,提升工程的總體目標和任務是建立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標準體系,完善頂層設計;整合相關項目和資源,採取符合信息技術特點的新模式,到2017年底完成全國1000多萬中小學(含幼兒園)教師新一輪提升培訓,提升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學科教學能力和專業自主發展能力;開展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測評,以評促學,激發教師持續學習動力;建立教師主動應用機制,推動每個教師在課堂教學和日常工作中有效應用信息技術,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融合取得新突破。
圍繞深入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和促進教師轉變教育教學方式的現實需求,吸收借鑑國內外信息技術應用經驗和最新成果,研究制訂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標準、培訓課程標準和能力測評指南等,建立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標準體系,有效引領廣大教師學習和應用信息技術,規範指導各地建設資源、實施培訓、開展測評、推動應用等環節的工作。
《意見》要求,各地要將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培訓納入教師和校長培訓必修學時(學分),原則上每五年不少於50學時。試行教師培訓學分管理,開展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培訓學分認定,推動學分應用,激發教師參訓動力。教育部整合信息技術應用能力相關培訓項目,發揮示範引領作用。推動“英特爾未來教育”、“微軟攜手助學”、“樂高技術教育創新人才培養計劃”、“中國移動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能力培訓”等項目與各地教師培訓的融合,通過提供課程資源、培訓骨幹培訓者和共建培訓平臺等方式,擴大優質資源輻射範圍。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本地區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新一輪全員提升培訓。利用信息管理系統,整合本地區項目和資源,建設教師選學服務平臺,推動各地按照教師需求實施全員培訓。完善專項培訓體系,重點加強中小學校長、專兼職培訓者和教研員等骨幹隊伍以及農村教師的培訓。地市及區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通過專項培訓和專題教研,組織開展區域性教師全員培訓。健全中小學校本研修管理制度,確保研修質量。中小學校要將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培訓作爲校本研修的重要內容,將教研與培訓有機結合,重點通過現場診斷和觀課磨課等方式,幫助教師解決實際問題,促進學用結合。
各地要根據信息技術環境下教師學習特點,有效利用網絡研修社區,推行網絡研修與現場實踐相結合的混合式培訓;強化情境體驗環節,確保實踐成效,使教師邊學習、邊實踐、邊應用、邊提升;建立學習效果即時監測機制,確保培訓質量。堅持底部攻堅,積極推動網絡研修與校本研修整合培訓,建立以校爲本的常態化培訓機制。推行移動學習,爲教師使用手機、平板電腦等移動終端進行便捷有效學習提供有力支持。加強薄弱環節,採取“送教下鄉”和“送培上門”等方式,爲不具備網絡條件的農村教師提供針對性培訓。
《意見》明確,教育部依託現有資源,建設資源共建共享服務平臺,匯聚各地培訓課程資源和培訓服務信息,建立優質資源遴選機制,推動資源交易與交換。對通用性強的優質資源進行加工升級,啓動教師培訓MOOC(大規模開放在線課程)建設工作。各地要重點建設典型案例資源,滿足教師個性化學習需求。充分利用已有平臺匯聚本地資源,與國家平臺實現互聯互通。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本地區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全員測評,主要採取教師網上自測方式,通過案例開展情境測評,以評促學、以評促用。各地要根據測評數據及時調整提升工程實施計劃,確保全體教師應用能力得到提升。培訓機構要根據測評數據制定完善培訓方案,確保按需施訓。中小學校有針對性地開展校本研修。教師要根據測評結果,明確自身不足,查漏補缺,合理選學。
《意見》還要求,各地要將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作爲教師資格認定、資格定期註冊、職務(職稱)評聘和考覈獎勵等的必備條件,列入中小學辦學水平評估和校長考評的指標體系。中小學校要將信息技術應用成效納入教師績效考覈指標體系,促進教師在教育教學中主動應用信息技術。各地要通過示範課評選、教學技能比賽和優秀課例徵集等活動,發掘推廣應用成果,形成良好應用氛圍。通過建立信息技術應用創新實驗區、示範性網絡研修社區和示範校等舉措,推動信息技術應用綜合創新。
各省要開展專項調研,分析現狀和問題,制訂提升工程主要實施工作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形成規劃方案,2013年底前報送教育部。2014年起,分年度組織教師全員培訓工作,原則上每年培訓人數不少於本地區中小學教師總數的20%。完善管理制度,出臺配套政策,開發測評工具,儘快建立教師主動應用的機制。
教育部負責提升工程實施的統籌管理和監督評估等工作。成立執行辦公室(設在華東師範大學),負責組織管理的具體工作。成立專家委員會,負責研究、指導和評審等工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省提升工程實施的組織管理。成立領導小組,整合相關部門力量,確定專門機構負責組織管理具體工作。採取招投標機制,遴選具備資質的院校(機構)承擔培訓任務。建立信息管理平臺,實施精細化管理。
地市及區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地提升工程的組織管理。制定管理辦法,落實相關政策。整合教師培訓、教研、電教和科研等部門的力量,加強對中小學校的指導,做好全員培訓。中小學校長是本校提升工程實施的第一責任人,要完善制度、健全機制、整合資源,爲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奠定堅實基礎。
《意見》最後強調,各省要安排專項經費,支持管理平臺建設、專項培訓、資源開發和能力測評等工作。中西部省份要在“國培計劃”專項經費中切塊用於農村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培訓。地市及區縣要安排專項經費,支持本地教師全員培訓。中小學校要在學校公用經費中安排資金,爲本校教師學習和應用信息技術創造良好條件。
教育部審覈各省規劃方案,通過信息管理平臺對各地工作進行動態監測,定期通報監測結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採取專家評估、網絡評估和第三方評估等方式,做好提升工程實施的監管評估工作。地市及區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重點加強中小學校推動信息技術應用工作的監管評估。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