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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只有高中文化水平的音樂迷,將一個同樣對音樂癡迷不已的女孩騙得團團轉,一年時間裏,對騙子幾乎是“有求必應”,近50萬元就這樣流進了騙子的口袋。
網上結識後欺騙從音樂開始
2011年4月間,在內蒙古做生意的小夥子劉某上網玩起了語音聊天交友平臺。通過這個平臺,劉某認識了南京的一個網友,儘管劉某隻有高中文化水平,但音樂成了兩人之間的共同話題。
對音樂有點感覺的劉某和對方越聊越投機,對方在劉某的央求之下,說明了自己的身份,原來網友李紅是一名單身離異的學校音樂老師,從小就對音樂癡迷。隨着兩人彼此越來越熟悉,劉某和張某也互相產生了愛慕之心。劉某爲此從內蒙古專程趕到了南京,與李紅相見。二人一見傾心,彼此確立了戀愛關係。
在接下來的時間裏,據劉某自己供認,由於他們兩人對音樂都非常癡迷,剛開始的一段時間內,劉某是真心實意地想和李紅一起做音樂,自己還曾多次將李紅寫的歌向各個唱片公司投遞,但都如石沉大海一般杳無音信。
也許是怕傷了李紅的自尊心,劉某並沒有將真相告訴李紅,而是一直欺騙李紅說自己已經正在和唱片公司聯繫,有的公司已經表示了興趣。就這樣,劉某一直隱瞞着真相,而天真的李紅以爲自己的歌真的找到買家了,對劉某又多了幾分信任。
以保證金爲名第一次得手
2012年6、7月的時候,劉某想南京也許唱片業不發達,就想去北京幫李紅再去跑跑,但結果依然讓劉某大失所望。
據劉某後來供認,此時他還是怕傷了李紅的自尊心和積極性,所以沒有將北京的結果告訴李紅,甚至編制了一個“善意的謊言”,稱北京索尼公司已經相中了李紅的歌,並準備和李紅簽約。爲此,劉某還專程從網上下載了一份索尼公司的合約,當然這是虛假的合約。
這時,劉某對李紅的歌已經不抱希望了。但在北京的這些天裏,高昂的生活費用讓劉某舉步維艱,他想到了李紅。
劉某告訴李紅,她的歌簽約需要向公司交保證金,一首歌大概要交1000-2000元的保證金,有的歌便宜,幾百元的保證金就可以了,她的歌一共要交差不多4萬元的保證金。而簽約的錢,公司會在年底一次性打到劉某的工商銀行卡上,暫時拿不到。
李紅相信了,第二天就將錢匯給了劉某。此後李紅對劉某深信不疑,幾乎是來者不拒,有求必應。
直到被騙近50萬才知道
時間長了,劉某對李紅也產生了厭倦。2012年10月下旬,劉某通過微信又結識了另一個女友張月。但劉某並沒有和李紅攤牌,依舊保持和李紅的關係。
期間,劉某曾和張月前往青島遊玩,卻欺騙李紅說到外地開會,又騙了4萬餘元。錢花完後,劉某又先後編造出和唱片公司談判、合同保證金,更離譜的一次是居然說自己在美國,索尼總公司看上了李紅的歌,要和李紅簽約,並要給予李紅200萬元的獎金,而獎金需要繳稅,讓李紅將十幾萬元的稅款匯給自己。
過了幾天,又說自己在美國生病,需要幾萬元的醫藥費,而癡情的李紅一次就匯了10萬元。就這樣,李紅從開始到最後知道自己被騙,前後一共被劉某騙了近50萬元。
目前,劉某因涉嫌詐騙已被棲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文中除嫌疑人外,當事人均爲化名)
(來源:金陵晚報)